黃塘鎮(zhèn)人民政府,縣府直屬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將《黃塘鎮(zhèn)黃屋嶂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點建設項目用地征收補償實施細則》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黃塘鎮(zhèn)人民政府反映。
紫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黃塘鎮(zhèn)黃屋嶂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點建設項目用地征收補償實施細則
為確保黃塘鎮(zhèn)黃屋嶂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點建設項目用地征收工作順利推進,依時完成征地拆遷任務,維護被征地集體和個人(包括承包經營權人等)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2016 年修訂調整)》和《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農民養(yǎng)老保險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0〕41 號)及河源市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本細則所稱黃屋嶂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點建設項目用地征收是指黃屋嶂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點建設項目規(guī)劃用地紅線(東至板廠、南至水田、西至村道、北至山嶺)、墳墓安置點(位于錦口村灣塘村民小組寨子坑)范圍內的所有土地及附著物的征收拆遷,征收面積共77.7畝。
二、土地征收補償。土地類別及面積依照征地紅線圖,結合征
地實際進行核定(具體以投影面積為準);具體補償標準詳見附件1。
三、對沒有種植青苗的土地(如房屋和其它附著物)不給予青苗補償。零星果木按棵(株)進行清點補償,苗圃、林木按畝計算補償。通過張榜、電視廣播等方式發(fā)布通告,明確在既定的時間和用地范圍不得進行任何“三違四搶”行為,凡用地控制通告發(fā)布后搶栽搶種的青苗或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介入進行立案偵查。
四、丈量計算的土地面積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是指投影面積。道路、河灘、河流、田坎不列入農戶丈量核查范圍。征地拆遷面積原則上按照規(guī)劃范圍進行丈量計算。
五、遷墳墳主必須于政府發(fā)布征地拆遷通告之日起 15 天內到黃塘鎮(zhèn)人民政府登記辦理相關手續(xù),逾期的依法依規(guī)處理。
六、土地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按縣政府發(fā)布標準執(zhí)行(各項補償標準見附件)。
七、本細則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八、本細則由黃塘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附件:
1.黃屋嶂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點建設項目用地征收補償標準
2.黃屋嶂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點建設項目用地征收范圍青苗、零星果木及名貴樹木補償標準
3.黃屋嶂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點建設項目用地征收范圍地墳補償標準
附件1
黃屋嶂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點建設項目
用地征收補償標準
附件2
黃屋嶂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點建設項目
用地征收范圍青苗、零星果木及
名貴樹木補償標準
附件3
黃屋嶂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安置點建設項目用地征收范圍地墳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