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紫金縣機制砂行業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工商信局反映。
紫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10日
紫金縣機制砂行業管理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一手抓發展,一手抓保護,規范我縣機制砂行業管理,促進我縣經濟建設和生態保護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八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號)、《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55號)、《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等十三部門轉發<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河發改價管函〔2020〕112 號)、《河源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九部門轉發關于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實施準入管理
(一)本辦法所稱機制砂企業,是指經機械破碎、篩分制成,粒徑小于4.75mm的巖石顆粒(但不包括軟質巖、風化巖的顆粒)的機制砂企業。
(二)為規范機制砂行業管理,改變機制砂企業小、散、亂現象,縣政府將組織縣發改局、縣工商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紫金分局、轄區鎮政府、工業園區對縣域范圍內的機制砂企業進行合法合規審查。
現將機制砂企業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的,認定為符合我縣機制砂產業規劃:
1.按照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合理開發利用資源原則,按照機制砂行業布點規劃經相關部門批準建設的機制砂企業。
2.礦山企業開展尾礦綜合利用依法建設的機制砂企業。
3.依法經營、依法納稅、依法入統,2020年底前已被國家統計局核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機制砂企業。
(三)經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符合我縣機制砂產業規劃,準予建設的機制砂企業,自項目準入之日起,應在3個月內動工建設,并向統計部門申報固定資產投資。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文件精神,在2年期限內未開工建設的,也未按照規定向項目核準機關申請延期的,項目核準文件或同意項目變更決定自動失效,視為自動放棄準入資格。
二、整治非法經營
對不符合我縣機制砂產業規劃擅自設立的機制砂企業,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處理。
三、規范企業運營
符合我縣機制砂產業規劃,經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批準建設的機制砂企業,應按如下要求規范運作:
(一)證照手續齊備。企業建設項目立項、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環保審批或審核、安全評價等證照和備案手續齊全,嚴格落實安全、環保“三同時”制度。
(二)項目用地合法。項目選址不得占用耕地,企業應取得合法用地手續。
(三)設備產能達標。企業生產設備單條生產線具備年生產機制砂50萬噸以上的能力。
(四)原料來源合法。機制砂企業原料來源必須符合如下一個條件:
1.工業園開發用地或項目建設用地開發平整,依法評估掛牌出讓取得的砂石原料;
2.礦山尾礦處理再利用及按開發利用方案開采過程中不可避免產生的砂石原料;
3.建筑垃圾一般固體廢物資源再利用的砂石料;
4.采購合法開采的砂石料。
(五)車間封閉管理。機制砂企業生產車間采用全封閉式生產工藝流程:
1.原料場、成品堆放區必須用綠色隔離板圍閉,隔離擋板高度不小于2米。
2.已投產的機制砂企業,必須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30天內完成生產車間全封閉建設;
3.新批準設立的機制砂企業,必須在完成生產車間封閉后方可投入生產。
4.機制砂廠房應該嚴格按照建設單位核準的方案進行建設,生產區、辦公區、生活區布局合理;生產場地必須硬底化,生產工藝流程先進,安全與環保設施和管理符合相關規定。
(六)安裝監控設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條規定,機制砂企業在生產場地安裝不限于視頻監控的安全監管設備。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已投產機制砂企業必須在一周內安裝生產監控設備。
(七)安裝計量設備。機制砂企業必須設置唯一出入口、配備符合要求的車輛沖洗平臺及沉淀池等廢水處理設施,安裝經檢定合格的稱重地磅,制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出廠。出入口監控視頻和地磅稱重記錄數據應接入縣交通運輸局治超監控平臺。
(八)規范品質管控。企業必須加強機制砂產品質量控制:
1.嚴格按GB/T 14684《建設用砂》和DBJ/T 15-119-2016《預拌混凝土用機制砂應用技術規程》標準生產建設用砂,確保產品質量合格方可出廠。
2.產品出廠必須隨車附上產品合格證。產品合格證包括:產品名稱、企業名稱、企業地址、執行標準、出廠日期、聯系方式。
3.生產機制砂所產生的淤泥要瀝干壓塊后,嚴格按照環保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處理。
(九)規范運輸管理。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管理辦法》文件要求,為減輕道路運輸壓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企業產品銷售運輸應遵守如下規定:
1.對裝載運輸機制砂及其原料的貨運車輛嚴格把關,貨運車輛必須安裝智能視頻監控系統和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對未安裝上述設備的車輛拒絕裝載機制砂。
2.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五條規定,為防止駕駛員疲勞駕駛,每家機制砂企業每天裝載量控制在1800噸以內,運輸量不超過60車(次)。
3.工業園區土地平整產生的石料配套的機制砂企業,其出貨量根據工業園區開發建設需要,由園區配套機制砂企業向工業園區管委會提出申請,工業園區管委會聯合縣交通運輸局研究確定。
4.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要求道路運輸企業核定50%機制砂運輸車輛上高速公路行駛。
5.實施錯峰運輸。每天早上7:00至晚上9:00,每家企業銷售運輸機制砂不超過25車(次)。每天晚上9:00至次日早上7:00,銷售運輸機制砂不超過35車(次)。
6.為避免縣城上下班時間道路擁堵,中午12:00—12:30,下午5:30—6:00,禁止機制砂及其原料運輸車輛通過主城區道路。
7.機制砂企業必須建立完整的運輸車輛出入臺賬(包括:車輛牌照、車輛進出登記表、過磅報表)。
8.運輸機制砂車輛必須隨車攜帶產品合格證、過磅單,以備交通運輸等執法部門監管。
(十)遵守管理規定。機制砂企業必須遵守《紫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紫金縣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試行方案的通知》(紫府辦〔2020〕31號)的有關規定:
簽訂機制砂生產建設項目投資協議書,依時繳納履約保證金,
企業按投資協議履約后,予以退還履約保證金。
四、加強行業管理
(一)由縣府辦、縣發改局、縣工商信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紫金分局、縣住建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統計局、縣稅務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組成機制砂企業規范運營聯合檢查小組,聯合檢查小組由縣工商信局牽頭,對縣域內的機制砂企業進行不定期規范運營專項檢查。
(二)機制砂企業監督管理工作,按照部門指導、屬地監管的方式進行管理。
(三)各鎮、園區管委會對轄區內機制砂企業,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巡查內容見附件),發現問題及時向縣機制砂企業規范運營聯合檢查小組匯報。
(四)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應加強對機制砂運輸車輛的日常監管,依法設立機制砂營運車輛檢查點,依法依規對超速、超載的車輛進行查處。
五、整改退出機制
在屬地管理巡查和聯合檢查中,發現機制砂企業違規運營以及資源綜合利用完畢或者不再是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作出退出處置。
六、附則
(一)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有效期2年。
(二)本辦法由縣工商信局負責解釋。
附件:機制砂企業巡查表
附件:
機制砂企業巡查表
被檢查企業: 檢查時間:
法人(負責人): 檢查人員:
紫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