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紫金縣機制砂行業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一手抓發展,一手抓保護,規范我縣機制砂行業管理,促進我縣經濟建設和生態保護協調發展,我局擬定了《紫金縣機制砂行業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
一、征求意見時間: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0日(公告之日起7日內,以發送時間為準)
二、聯系地址:紫金縣紫城鎮中山路83號
三、聯系電話:0762-7821546
四、電子郵箱:zjjx7189176@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紫金縣機制砂行業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紫金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1日
紫金縣機制砂行業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一手抓發展,一手抓保護,規范我縣機制砂行業管理,促進我縣經濟建設和生態保護協調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辦法編制依據
本辦法依據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等十三部門《轉發<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河發改價管函〔2020〕112 號)、《河源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九部門轉發關于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5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八號)等有關規定制訂。
二、實施準入管理
(一)本辦法所稱機制砂企業,是指由經營機械破碎、篩分制成,粒徑小于4.75mm的巖石顆粒(但不包括軟質巖、風化巖的顆粒)的機制砂企業。
(二)為規范機制砂行業管理,改變機制砂企業小、散、亂現象,縣政府將組織縣發改局、縣工商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紫金分局對縣域范圍內的機制砂企業進行合法合規審查。
現有機制砂企業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的,認定為符合我縣機制砂產業規劃(紫金縣現有符合機制砂產業規劃企業名單詳見附件一):
1.按照《紫金縣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試行方案的通知》(紫府辦〔2020〕31號),本著合理開發利用資源原則,按照機制砂行業布點規劃經相關部門批準建設的機制砂企業。
2.礦山企業開展尾礦綜合利用依法建設的機制砂企業。
3.依法經營、依法納稅,2020年底前已經國家統計局核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機制砂企業。
(三)經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符合我縣機制砂產業規劃,準予建設的機制砂企業,自項目準入之日起,應在3個月內動工建設,并向統計部門申報固定資產投資;未建設或未向統計部門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準入資格。
三、整治非法經營
對不符合我縣機制砂產業規劃擅自設立的機制砂企業,將責令企業限期關閉。對拒不整改關閉的機制砂企業,將由相關部門按職能依法依規處理。
四、規范企業運營
符合我縣機制砂產業規劃,經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批準建設的機制砂企業,應按如下要求規范運作:
(一)證照手續齊備。企業建設項目立項、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環保備案、安全評價等證照和備案手續齊全,嚴格落實安全、環保“三同時”制度。
(二)項目用地合法。項目選址不得占用耕地,企業應取得合法用地手續。
(三)設備產能達標。企業生產設備單條生產線具備年生產機制砂50萬噸以上的能力。
(四)原料來源合法。機制砂企業原料來源必須符合如下一個條件:
1.工業園開發用地或項目建設用地開發平整,依法評估掛牌出讓取得的砂石原料;
2.礦山尾礦處理再利用及按開發利用方案開采過程中不可避免產生的砂石原料;
3.建筑垃圾一般固體廢物資源再利用的砂石料;
4.采購合法開采的砂石料。
(五)車間封閉管理。機制砂企業生產車間采用全封閉式生產工藝流程:
1.原料場、成品堆放區必須用綠色隔離板圍閉,隔離擋板高度不小于2米。
2.已投產的機制砂企業,必須自本指引發布之日起60天內完成生產車間全封閉建設;
3.新批準設立的機制砂企業,必須在完成生產車間封閉后方可投入生產。
4.機制砂廠房應該嚴格按照建設單位核準的方案進行建設,生產區、辦公區、生活區布局合理;生產場地必須硬底化,生產工藝流程先進,安全與環保設施和管理符合相關規定。
(六)安裝監控設施。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已投產機制砂企業必須在一周內安裝生產監控設備,并開放監控設備端口與稅務部門、應急監管部門連接。
(七)安裝計量設備。機制砂企業必須設置唯一出入口、配備符合要求的車輛沖洗平臺及沉淀池等廢水處理設施,安裝經檢定合格的稱重地磅,制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出廠,同時企業每月必須向縣稅務部門、縣工商信局、縣統計 局報送過磅月報表(包括過磅車次、每車重量等數據)。
(八)規范品質管控。企業必須加強機制砂產品質量控制:
1.嚴格按GB/T 14684《建設用砂》和DBJ/T 15-119-2016《預拌混凝土用機制砂應用技術規程》標準生產建設用砂,確保產品質量合格方可出廠。
2.產品出廠必須隨車附上產品合格證。產品合格證包括:產品名稱、企業名稱、企業地址、執行標準、出廠日期、聯系方式。
(九)規范運輸管理。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管理辦法》文件要求,為減輕道路運輸壓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企業產品銷售運輸應遵守如下規定:
1.對裝載運輸機制砂的貨運車輛嚴格把關,貨運車輛必須安裝智能視頻監控系統和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對未安裝上述設備的車輛拒絕銷售裝載機制砂。
2.每家機制砂企業每天出貨量控制在1800噸以內,運輸量不超過60車(次)。
3.實施錯峰運輸。每天早上7:00至晚上9:00,每家企業銷售運輸機制砂不超過25車(次)。每天晚上9:00至次日早上7:00,銷售運輸機制砂不超過35車(次)。
4.為避免縣城上下班時間道路擁堵,中午12:00—12:30,下午5:30—6:00,禁止機制砂運輸車輛通過主城區道路。
5.機制砂企業必須建立完整的運輸車輛出入臺賬(包括:車輛牌照、車輛進出登記表、過磅報表)。
6.運輸車輛必須隨車攜帶產品合格證、過磅單,以備交通運輸等執法部門監管。
(十)遵守管理規定。企業必須遵守《紫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紫金縣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試行方案的通知》(紫府辦〔2020〕31號)的有關規定:
(1)依時交納機制砂企業規范運營履約保證金,對逾期未交納300萬元保證金的企業,將視為自動放棄準入資格。
(2)企業年申報銷售產品達到2000萬以上,年納稅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并在建成投產滿12個月申請上規,達不到上述要求的企業視為自動退出。
五、加強行業管理
(一)機制砂企業監督管理工作,按照部門指導、屬地監管的方式進行管理。
(二)各鎮對轄區內機制砂企業每10天巡查一次(巡查內容見附表二),紫城工業園、藍塘產業新城申報設立的機制砂企業,由園區管委會(籌建辦)負責每10天巡查一次。
(三)縣發改局、縣工商信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紫金縣分局、縣住建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統計局、縣稅務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分別指定專人成立機制砂企業規范運營聯合檢查小組,每月對縣域內的機制砂企業進行一次規范運營專項檢查。
(四)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應加強對機制砂運輸車輛的日常監管,依法設立機制砂營運車輛檢查點,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在縣城往青溪、黃塘方向雞公嶂路口、往藍塘方向青河徑、往中壩方面紫五路口、往康禾方向黃花崗路口增設治超監管電子卡口,在國道、省道分段進行區間測速的辦法,引導運輸車輛走高速公路,并開展監督檢查工作,依法依規對超速、超載的車輛進行查處。
六、整改退出機制
在屬地管理巡查和聯合檢查中,發現機制砂企業違規運營,按如下辦法處理:
(一)巡查檢查機制砂企業運營規范十項內容,發現一項不合規范的,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
(二)巡查檢查機制砂企業運營規范十項內容,發現兩項以上不合規范的,發出停業整改通知書。
(三)企業被責令限期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準入資格。
七、附則
(一)本辦法試行一年,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本辦法由縣工商信局負責解釋,在執行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徑向縣工商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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