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紫金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我局起草了《紫金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建議,請于8月2日前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我局: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建議發送至電子郵箱:zijinfhb@163.com
2、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真到:0762-7822024
附件:紫金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見稿)
紫金縣林業局
2021年7月23日
紫金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見稿)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我縣依照《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第十七、二十四、二十八條等有關規定發布本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命令的相關規定,并配合有關單位做好森林防火禁火工作。
二、森林高火險區:全縣所有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30米范圍內的森林防火區為森林高火險區域。
三、森林高火險期:從2021年9月7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四、凡在高火險期進入高火險區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自覺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對攜帶的火種、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物品,實施集中保管。禁止在高火險區實施下列行為:
(一)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等;
(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
(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
(五)燒黃蜂、熏蛇鼠、燒山狩獵;
(六)煉山、燒雜、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甘蔗葉、稻草、果園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五、違法處理。違反本命令的,由相關執法機關依照《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作出包含但不限于警告、罰款等處理決定,構成犯罪的依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拒不執行本命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要立即向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或當地鎮政府報告。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2119或777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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