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紫金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2020-2035年)的通知
目 錄
1總則
1.1規劃編制背景和基本原則
1.2規劃編制依據
1.3規劃范圍和期限
1.4規劃保護目標
1.5規劃編制的目的和意義
1.6規劃目標
1.7規劃技術路線
1.8規劃指標
2項目區域基本情況
2.1區域自然狀況
2.2區域社會經濟現狀及發展規劃
2.3區域環境狀況
3紫金縣畜禽養殖現狀
3.1畜禽養殖基本情況
3.2畜禽養殖污染物產生情況
3.3畜禽養殖污染物處理方式和現狀
3.4環境資源承載力分析
3.5紫金縣畜禽養殖存在的環境問題
4畜禽養殖區域劃分
4.1劃分依據
4.2劃分類型
4.3禁養區劃定方案
4.4禁養區劃定面積及劃定依據
5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5.1現狀涉及禁養區的規模化養殖場情況及措施
5.2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計劃
5.3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措施
5.4畜禽養殖分布控制措施
5.5重點實施工程
6規劃實施方案
6.1 建設內容
6.2建設工期
6.3 項目實施進度計劃
6.4項目管理
6.5 規劃實施的中期評價
7項目概算與資金籌措
7.1 投資估算
7.2 資金籌措
7.3 資金使用計劃
8規劃實施效果可達性分析
9保障措施
9.1 制度保障措施
9.2 管理保障措施
9.3 技術保障措施
9.4社會保障措施
9.5資金保障措施
1總則
1.1規劃編制背景和基本原則
1.1.1規劃編制背景
2013年10月8日,國務院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了《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2013年11月11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3號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編制畜牧業發展規劃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規定畜牧業發展規劃應當統籌考慮環境承載能力以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學確定畜禽養殖的品種、規模、總量;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應當統籌考慮生產布局,明確污染防治目標、任務、重點區域、設施建設及防治措施。
紫金縣的畜禽養殖具有悠久的歷史,畜禽養殖是紫金縣農業生產的支柱產業,其種類以生豬、牛、雞、鴨、鵝為主,且經歷了以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家庭分散的傳統飼養方式為主,發展到來1990后的以各種性質的養殖場為主的養殖歷程。近年來,紫金縣禽畜養殖業的迅速發展,既豐富了城鄉居民的菜籃子,又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但是,由于畜禽養殖業在建設初期沒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缺乏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甚至一些養殖場建在飲用水源上游、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居民區內、中心村莊周邊。同時,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滯后,環保治理設施不全,畜禽糞便露天堆放,滋生蚊蠅、產生惡臭,或者直接排放,污染水體,污染空氣,或未經處理的畜禽糞便及畜禽養殖廢水過量施用于農田導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氣、透水性下降及板結,嚴重影響土壤質量。畜禽糞便產生的污染已成為農村面源污染和農村臟亂差的主要因素之一,與農村人居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于2019年9月3日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環辦土壤﹝2019﹞55號),以及省政府、省生態環境廳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有關指示精神,劃定禁養區工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領會,深入貫徹落實有關決策部署,依法依規引導畜禽養殖業平穩健康綠色發展,為穩定生豬生產提供有利條件。
為控制畜禽養殖業污染無序擴張的趨勢,保護水體和自然生態環境,改善城鄉環境質量,實現畜禽養殖業健康持續發展、社會和諧及人與自然的和諧,必須強化規劃政策引導,加大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東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河府辦明電[2013]52號)的要求,結合紫金縣區域實際情況,組織開展了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工作。
1.1.2規劃編制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省委十二屆七次、八次、九次全會和市委七屆八次、九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委書記李希書記在河源調研的講話精神,抓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和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重大機遇,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領會,深入貫徹落實有關決策部署,依法依規引導畜禽養殖業平穩健康綠色發展,為穩定生豬生產提供有利條件。
1.1.3規劃編制基本原則
(1)統籌兼顧,突出重點
統籌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污染預防與治理的關系,在全面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時,加大重點區域和重點養殖單元的整治力度,有針對性地實施一批重點工程。
(2)預防為主,利用優先
從產業布局、環境準入、生產過程監管等環節,提出畜禽養殖污染“源頭”預防措施。在技術模式選取、管理措施制定方面,突出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特點,始終將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放在優先位置。
(3)因地制宜,分類管控
充分考慮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復雜性,對不同地區、不同養殖規模的畜禽養殖單元區別對待,提出差異化管控措施,提高防治成效。
(4)疏堵結合,雙管齊下
通過制定和落實信貸、稅收、補貼等經濟激勵措施,引導畜禽養殖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推動生產方式生態化轉型。同時,完善規范標準、監督執法等約束手段,強化畜禽養殖業發展的環境監管,對重點區域和重點養殖單元實施嚴格管控。
(5)多方聯動,合力推進
充分發揮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有關部門的信息、資源優勢,建立多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共同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投入力度。
1.2規劃編制依據
1.2.1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年4月24日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15年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訂;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2017年修訂;
(6)《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年修正;
(7)《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訂;
(8)《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9)《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2016年7月2日修訂;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實施;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2月28日;
(12)《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2009年10月;
(13)《基本農田保護條例》,2011年修訂;
(1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修訂;
(15)《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修訂;
(16)《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
(17)《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
(18)《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
(19)《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全國農業現代化規劃(2016-2020年)》;
(21)《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65號);
(22)《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
(2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7〕48號);
(2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關于做好2020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0〕32號);
(25)《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的通知》(2018年1月15日);
(26)《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環辦土壤﹝2019﹞55號);
(27)《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872號)。
1.2.2地方性法規及政策
(1)《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8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第三次修正;
(2)《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3)《廣東省東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2014年修訂;
(4)《廣東省韓江流域水質保護條例》,2018年修正;
(5)《關于同意實施廣東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批復》(粵府函[2011]29號);
(6)《關于同意廣東省地下水功能區劃的復函》(粵辦函[2009]459號);
(7)《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2018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正;
(8)《廣東省地下水保護與利用規劃》(廣東省水利廳),2011年2月;
(9)《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劃綱要(2006-2020年)》,2006年4月;
(10)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修編的批復(粵府函〔2017〕123號);
(11)《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2016 年1月30日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批準;
(12)《廣東省主體功能區規劃》;
(13)《關于印發<廣東省畜禽養殖水污染防治方案>的通知(粵農[2016]222號)》;
(14)《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和畜禽養殖備案辦法>的通知》(粵農農規[2019]10號);
(15)《河源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20年);
(16)《河源市“十三五”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規劃》;
(17)《河源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
(18)《紫金縣城市總體規劃修編(2016-2035 年)》;
(19)《紫金縣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 》;
(20)《紫金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
(21)《關于印發紫金縣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劃定方案的通知》(紫府辦〔2020〕4號)。
1.2.3行業規范
(1)《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 81-2001);
(2)《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497-2009);
(3)《畜禽場環境質量評價準則》(GB/T 19525.2 -2004);
(4)《中、小型集約化養豬場環境參數及環境管理》(GB/T 17824.4-1999);
(5)《規模化豬場生產技術規程》(GB/T 304-2002);
(6)《規模化養殖場沼氣工程設計規范》(NY/T 1222-2006);
(7)《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 16548-2006);
(8)《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農醫發〔2017〕25號);
(9)《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
(10)《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NY/T 1168-2006)》;
(11)《畜禽場場區設計技術規范(NY/T 682-2003)》;
(12)《畜禽糞便還田技術規范(GB/T 25246-2010)》;
(13)《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試行)》;
(14)《規模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指南(試行)》(HJ-BAT-10);
(15)《沼氣工程沼液沼渣后處理技術規范(NY/T 2374-2013)》。
1.3規劃范圍和期限
1.3.1規劃范圍
本次規劃的范圍為紫金縣縣域全境,具體包括紫城鎮、龍窩鎮、九和鎮、上義鎮、藍塘鎮、鳳安鎮、義容鎮、柏埔鎮、黃塘鎮、敬梓鎮、水墩鎮、南嶺鎮、蘇區鎮、瓦溪鎮、好義鎮、中壩鎮等16個鎮。
1.3.2規劃期限
規劃基準年為2018年,規劃近期為2025年,遠期為2035年。
1.4規劃保護目標
(1)居民集中區
縣城規劃區、各鎮建成區范圍;
(2)陸域生態
紫金縣現有18個自然保護區,其中1個省級、1個市級、16個縣級,詳見表1.4-1。紫金縣內現有5個縣級森林公園和2個縣級濕地公園,詳見表1.4-2。
結合紫金縣林業局意見,目前全省自然保護地整合工作在調整中,待調整完成后紫金縣內自然保護地將發生變化,屆時縣政府將根據調整情況作出調整方案及更新相關矢量圖。
表1.4-1 紫金縣自然保護區一覽表
表1.4-2 紫金縣森林公園和濕地公園整合優化前一覽表
(3)地表水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地表水:東江一級支流、韓江干流及其一級支流河流兩岸(包括秋香江、中壩河、洋頭河、柏埔河、義容河、龍窩水)。紫金縣內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方案詳見表1.4-3。
紫金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共計16處。具體見表1.4-4。
表1.4-3 紫金境內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方案(現狀)
摘自:《廣東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粵府函[2011]29號)。
表1.4-4紫金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
1.5規劃編制的目的和意義
通過對2018年紫金縣畜禽養殖業現狀的全面調查并結合未來發展狀況和趨勢的基礎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劃定禁養區,按區域環境容量合理調整和優化畜禽養殖業結構、布局和規模,按照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有關規定和規劃定點要求規范禽畜養殖場建設,加強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環境管理,促進紫金縣畜禽養殖業穩定、健康、持續發展。
本規劃的編制有利于加強對紫金縣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監管和工作指導,建立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體系,將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納入本地區環境保護規劃中,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有利于在制定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時,將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使規模化養殖場基本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有利于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措施,結合生態農業建設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發展,實行綜合利用優先,資源化、無害化和減量化的原則,推行清潔生產,不斷提高畜禽養殖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有利于當地生態環境改善,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紫金縣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
1.6規劃目標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的總體目標:以城市總體規劃和其他規劃為基礎、依據和引導,大力倡導發展生態養殖業,因地制宜地建設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實現糞污資源化利用,從而促進畜禽養殖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1)2020—2025年目標和指標
逐步完善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收集、處理系統,加快高效生態養殖業的建設,逐步實現污染物資源化利用,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80%以上,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和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85%;其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90%以上,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和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95%。
(2)2026—2035年目標和指標
使畜禽養殖產生的污染物能得以妥善的處理和排放,保護水體和環境衛生,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85%以上,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和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90%;其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95%以上,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和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100%。
1.7規劃技術路線
本次規劃以技術路線為指導,收集了較為詳實的基礎資料,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對紫金縣畜禽養殖污染提出切實可行的防治措施。
圖1.7-1紫金縣畜禽養殖污染情況調查和規劃工作的技術路線
1.8規劃指標
表1.8-1 紫金縣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2020-2035)規劃指標
*數據來源于環境質量公報及當地政府發布環境質量數據。
2項目區域基本情況
2.1區域自然狀況
2.1.1地理位置
紫金縣位于廣東省東中部,河源市東南部、東江中游東岸。東接五華縣,西與博羅縣隔東江相望,西南與惠州市惠城區相接,南與惠東縣相鄰,東南與陸河、海豐縣毗鄰,西北與河源市源城區相鄰,北界河源市東源縣。地理坐標:東經114°40′~115°30′,北緯23°10′~23°45′。紫金縣人民政府駐地紫城鎮,距省會廣州市270公里、深圳市223公里、河源市68公里。
2.1.2地形地貌
紫金縣地形以山地、丘陵為主。地勢東高西低,南北兩面山巒重疊,地勢較高;中部較低并向東西兩翼傾斜,構成不大對稱的馬鞍形,歸屬不同流向的東江和韓江兩條水系。全縣平均海拔300米,紫金縣城海拔為140.8米(縣氣象局舊址,縣城長安大道西海拔高度)。
紫金縣山脈屬粵東蓮花山支脈分東、西、中列。
武頓山又名烏凸,紫金縣第一高峰,韓江上游琴江發源地之一,主峰海拔1232.9米。位于南嶺鎮南端,與陸河縣交界,與文筆峰相鄰。山勢雄偉,煙霧繚繞,與文筆峰左右并峙,成為奇觀。山頂以灌木為主,山腰有亞熱帶常綠季雨林,中下坡有人工植被。礦藏有鎢、錫,還有豐富的野生動植物資源。
烏禽嶂紫金縣第二高峰。地處紫金縣九和鎮東南邊界、惠東縣東北部,主峰海拔1186.2米。自然植被以亞熱帶次生闊葉林為主,800米以上為散生灌木或雜草;人工植被有杉、松、油茶及山楂等。國有紫金縣東風林場設在此山。礦藏有鎢、石英、綠柱石等。自然景觀眾多,溝壑縱橫,巖洞羅列,地勢險要。
坪天嶂位于紫金縣上義鎮南端,與惠東縣交界,主峰海拔1069.2米。山上植被以常綠次生亞熱帶闊葉林為主。礦藏有鐵、石英、石灰石等。
雞心石古稱雞公嶂,位于紫金縣中壩鎮北部,主峰海拔1026米。氣勢雄峭,居紫金、五華及東源三縣交界處,為五華縣七目嶂延入紫金縣的首峰。
2.1.3氣候氣象
紫金縣處于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區。氣候溫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季風明顯,夏長冬短。年平均氣溫20.9℃,年平均降水量1740.8毫米,年平均日照時數1722.0小時,年平均雷暴日為88.9天。2019年平均氣溫22.2℃,年降水量2039.2毫米,比上年增加670.9毫米,年總日照時數1555.2小時,年平均相對濕度79.2%。
2.1.4水文特征
紫金縣東部屬韓江水系,集雨面積819平方公里,占全縣面積的22.9%;中、西部為東江水系,集雨面積2808平方公里,占全縣面積的77.1%。
2.1.4.1東江水系
東江發源于江西省尋烏縣椏髻缽山,流經江西留車、龍庭,至小圓輋進入廣東龍川縣,經楓樹壩水庫、和平縣東水、龍川四都、龍川(老隆)、佗城,至鶴塘流向東源,經柳城、藍口、東源、河源、江東新區,進入博羅蘆嵐、觀音閣、惠州水口、惠州,又轉回博羅,至東莞達石龍,進入東江三角洲河網區,長523 km,石龍以上流域面積2.7萬km2。北支為東江北干流,經東莞中堂、增城新塘,至廣州蘿崗區西區黃埔新港流入廣州黃埔航道,長41 km。然后經獅子洋、伶仃洋流入南海。石龍南支為東江南支流,經寒溪河口、板橋、樟樹、下江城、金鰲沙、泗盛水文站,至洲仔圍流入獅子洋,長45.6 km。以北干流計,東江全長564 km;以南支流計,全長568.6 km。
紫金境內段東江支流如下:
(1)秋香江
秋香江東江一級支流,縣內主要河流,位于紫金縣中部。發源于紫城鎮與龍窩鎮、水墩鎮交界的榴墩嶂。自東向西流經紫城、瓦溪、九和、藍塘、鳳安、好義、古竹7個鎮,在古竹鎮江口村匯入東江(古竹鎮已劃入江東新區)。干流長144km,平均流量44.6m3/s,最大洪峰流量1540m3/s(1979年9月4日),最小0.14m3/s(1977年5月9日)。流域面積1669平方公里,其中紫金縣境內1590.5平方公里,占全縣土地面積的46%。主要支流有圍澳水(鷂婆嘴至瓦溪船廠壩,42km),熱水河(黃蜂崠東至昌富地,21.6km),雙羅水(黃蜂崠北至子崗,19.5km)、龍渡水(惠東橫坑至矮嶺子,25.3km),青溪河(紫金旱大東至小水背,長39km),南山水(崠頂至榕出塘,27km),上義河(坪天嶂至水口圍,41km)等。
(2)義容河
義容河(古稱義容江,又名古竹水)東江一級支流,縣內西部的主要河流。發源于義容鎮青溪田心村的大山崠(大嶺牯),自東向西流經義容、古竹鎮,在古竹鎮潮沙村匯入東江(古竹鎮已劃入江東新區)。干流長46km,平均坡降7.1‰,平均流量11.9m3/s,流域面積403平方公里,占全縣土地面積的11%。主要支流有蓼坑水(西坑至羊角塘,11.5km),留洞水(平山塘至井塘,8.1km)、湯坑水(橋頭至井塘,12.0km)、橫坡瀝(上莊至梨樹下,11.0km),安全水(電視轉播臺至義容,12.3km)等。
(3)柏埔河
柏埔河(古稱神江)東江一級支流,縣內西北部的主要河流。發源于紫城鎮馬天寨,自東向西流經紫城、黃塘、柏埔、臨江4個鎮,至臨江鎮澄嶺村匯入東江(臨江鎮已劃入江東新區)。干流長60km,平均坡降4‰,平均流量11.8m3/s,流域面積446平方公里,占全縣土地面積的12.3%。主要支流有車前水(荷樹浪至黃塘,長15km)、長岌水(長岌至小溪,長7.5km)、蠟石河(旱窩至吉水,8.0km)、花坑水(黃矛嶂至停塘,長6.6km),斬坑水(石巖至四方圍,9.0km)、禾坑水(東江林場至石下,8.4km)。
(4)奎溪水
奎溪水源于井下,至奎溪流入東江,全長5.1km,集水面積3.3km2,平均流量0.12m3/s。
(5)黃坳水
黃坳水源于榕星崗,流經慶東田,至天叮流入東江,全長11.5km,集水面積4km2,平均流量0.15 m3/s。
(6)汀村水
汀村水為義容河一級支流,發源于紫金高磯山(953m)西麓,流經楓樹潭、合水壩,禾寥壩、小禾塘,至黃屋壩流入義容河。長25km,集水面積128.7km2,流量4.08m3/s,90%保證率流量2.7m3/s。
(7)青溪水
青溪水為秋香江一級支流,發源于高磯山(953m)東北麓旱大東,流經楊屋排、橫嶺、合水、青溪、上徑、南蛇風、店背至小水背流入秋香江。長39km,集水面積211.5km2,流量6.71m3/s,90%保證率流量4.44m3/s。
(8)上義河
上義河為秋香江最后一條一級支流,發源于惠東縣仙人寨(1027m)西麓,流經紫金芙蓉壩、上義、好義,至康興圍流入秋香江,長41km,集水面積129.3km2,流量4.10m3/s, 90%保證率流量2.71m3/s。
(9)圍坳河
圍坳河是秋香江一級支流,發源于紫金南界鷂婆嘴(816m)東麓的黃草嶂,流經神江浦、古樹下、九樹、大埔田、高車,至瓦溪船廠壩流入秋香江。全長42km,集水面積164.7km2,流量5.22m3/s, 90%保證率流量3.45m3/s。
(10)龍渡水
龍渡水為秋香江一級支流,發源于紫金黃蜂崠(944m),流經赤竹坪、明月樓、車田徑、熱水圩至軍糧口,流入秋香江,全長31km,集水面積81.2km2,流量2.57m3/s, 90%保證率流量1.70m3/s。
(11)南山水
南山水為秋香江一級支流,發源于紫金西南崠頂,流經馬田、赤竹坪、沙角壩,至格山塘(流塘寨)流入秋香江,長27km,其東為秋香江的二級支流百羅水,發源于惠東縣石牙下,流經長龍、車田子,至萬寨子流入南山水,長15km;三級支流石坳瀝發源于惠東縣黃竹嶂,流經百公咀,至學堂,流入百羅水,長12km。南山水集水面積117km2,流量3.71m3/s,90%保證率流量2.45m3/s。
2.1.4.2韓江水系
韓江干流由琴江-梅江-韓江三段組成,亦可稱為上游、中游、下游三段。上游源于紫金縣武頓山北麓七星嶸,至興寧市水口,長129.1km,稱琴江,中游自水口至梅州三河鎮,長135.4km,稱為梅江;下游自三河鎮至仙江,長92.9km。稱為韓江,全長357.4km。
在紫金縣內有琴江上源洋頭河(南琴江),亦即是韓江源頭,還有一級支流中壩河(北琴江)。
(1)洋頭河
洋頭河(古稱南琴江)是韓江上游干流,發源于武頓山北麓七星嶸,由南向北流經南嶺、河背、洋頭,至窩肚流入五華縣,再經洞口、龍村至塘背與中壩河(北琴江)匯合,進入琴江,長66km,境內33km,集水面積416km2,平均流量12.2m3/s,90%保證率流量8.1m3/s。主要支流有龍窩水、赤炮水。
(2)中壩河
中壩河(古稱北琴江)為韓江一級支流,位于紫金縣東北部,發源于紫金伯公坳,流經中壩、敬梓,至塘尾流入五華原,再經華陽、曾子養至塘背流入琴江。長56km(境內長31km),境內集水面積399km2,平均流量10.3m3/s,90%保證率流量6.8m3/s。主要支流有水墩水、廣福水。
(3)龍窩水
韓江水系干流南琴江一級支流,發源于紫金官山嶂(796m)東南麓,流經新村布、石磊下、龍窩,至拓口樓流入韓江上游南琴江。全長32km,集水面積207km2,平均流量6.56m3/s,90%保證率流量4.33m3/s。
(4)水墩水
韓江水系干流北琴江一級支流,水墩水屬于二級支流,發源于紫金坳下,流經大路下、布頭、黃沙頭、水口圍、水墩、竹淘排,至五華塘尾匯入中壩水(北琴江),長40km,集水面積集180km2,平均流量5.71m3/s,90%保證率流量3.77m3/s。
2.1.4.3水庫
紫金縣中心城區內及外圍的水庫主要有:白溪水庫、響水寨水庫、散灘水庫、富竹水庫、雞公田水庫、柑坑水庫、雙下水庫、布格水庫、茜坑水庫、馬耳坪水庫、謝塘水庫等。其中,響水水庫集雨面17.2平方公里,庫容量268萬立方米,絕對標高45米;白溪水庫壩高132米,集雨面積36.7平方公里,庫容量2246萬立方米,建有梯級電站5級6處。
2.1.5土壤
紫金縣民國后期,紫金縣首次進行土壤普查,將全縣土壤分為9大類、34種。新中國成立后,紫金縣進行過兩次土壤普查。1958年進行第一次土壤普查,將土壤分為5個土類。其中黃壤土占總面積3%,分布在南嶺、黃花、九樹一帶海拔800米以上,坡度為35°~42°之間的高山峻嶺上;紅壤土占總面積的84%,分布在全縣海拔100~600米,坡度在15°~35°之間丘陵地帶;紫色土占總面積2%,分布在九和西南部,海拔300米左右的丘陵地帶;石質土占總面積1%,分布在本縣南北部海拔800米以上的高山地區;水稻土占總面積8%,分布在江河兩岸,丘陵谷地及坑澗地段。
1981年9月至1983年9月,紫金縣進行第二次土壤普查,將土壤分為7土類,12個亞類,41個土屬,115個土種。按其用途,分自然土(山地)、旱地土和水稻土三大類,合計面積497.28萬畝,占全縣總面積的91.4%。
2.1.6自然資源
2.1.6.1水力資源
紫金縣水力資源理論蘊藏量為21.57萬千瓦(含東江干流8.19萬千瓦),可開發利用20.83萬千瓦,年發電可達5.5億千瓦時,每平方公里電能蘊藏量為151.7千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東江水系(包括東江干流)可開發利用水力資源為18.34萬千瓦,韓江水系可開發利用水力資源為2.49萬千瓦。至2016年底,全縣建成100千瓦以上水電站155座,總裝機容量11.22萬千瓦(含東江風光電站);全縣小水電發電能力2.6億千瓦時(不含東江干流電站發電量)。
2.1.6.2土地資源
2016年全縣林地面積29.23萬公頃,占全縣土地面積的80.41%;水域面積7768公頃,耕地3.25萬公頃,園地10272公頃,居民點及工礦用地8253公頃,交通用地3301公頃,未利用土地0.48萬公頃。2016年年末,全縣實有耕地總資源3.05萬公頃,其中水田2.69萬公頃。
2.1.6.3動物資源
紫金縣主要野生動物有近100種,屬國家保護動物的有豹、莽蛇、穿山甲、水瀨等。獸類:有虎、人熊、狗熊、鹿、猿、猴、土倫、山羊等。還有豹、黃猄、羚羊、野豬(山豬)、豺、狼、狐、豪豬、野兔,捫田野、果子貍(紅尾貍、白鼻貍)、黃鼠狼(臊豺子)、水瀨、穿山甲(連理)、家鼠、田鼠、鼴鼠(田鼠子)、天竺鼠、蝙蝠等。其中虎、熊、猿、鹿、猴、土倫等獸類,新中國成立時已絕跡。黃猄、野豬、狐貍、野兔較常見。豹、穿山甲列為國家保護動物。禽類:有畫眉、八哥、老鷹、游隼、燕子、百勞、杜鵑、山雀、夜鶯、白頭翁、鵲、屎缸鵲、烏鴉、赤掃、翠鳥、麻雀、布谷、亞囊括等鳥較常見。鷓鴣、鵪鶉、斑鳩、鳧鴨、竹雞、秧雞、米雞(白面、花面米雞)、雉雞、貓頭鷹、啄木鳥等,80年代后數量減少。白鷺、鷦鷯偶能見到。魚類:有包括鳙魚、鰱魚、鯇魚、鯉魚、鯽魚、鯪魚、青魚、錦鯉、塘虱、泥鰍、黃鱔、白鱔、沼蝦、山蝦、河蟹、石蟹、田螺、石螺、河蚌、河蜆、鰹魚、紅眼魚、赤眼魚、黃尾、竿魚、鳊魚、小金鯽、鱖魚、斑魚、豬姆鱔、爬巖鰍等;其中,白鱔、青魚、紅眼魚、赤眼魚、黃尾等魚種較少見。60年代中期起,江河中魚類數量大為減少。兩棲類:有蟾蜍、青蛙(田雞、蛤蟆)、石蚧、青竹蚧、金錢蛙、棘蛙、沼蛙、浮蛙、雨蛙等。
2.1.6.4植物資源
紫金縣林木以松、杉及白梨、赤梨、石斑木、荷樹、檫樹、香樟、山蒼樹和竹為主。常見的有73科233種(1988年統計)。2016年,全縣林業用地總面積26.1萬公頃(不含東江林場和下石林場),其中有林地面積24.5萬公頃,林木年總生長量67萬立方米,活立木蓄積量1509.5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75.6%,林木綠化率76.3%,林地綠化率94%,當年造林0.65萬公頃。此外,有省級白溪自然保護區,面積為9534.0公頃。
2.1.6.5礦產資源
紫金縣礦產資源豐富,其中鐵礦、鎢、錫、石灰石等礦,早在明朝時就已開采利用。縣國土資源局2016年上報的統計數據,全縣22種礦種,主要礦點(礦區)60多處,其中有工業開采價值的礦產52種,優勢礦種為鐵、鎢、錫、瓷土。鐵礦主要分布在義容寶山嶂、黃塘大林輋和義容官田等地。石灰巖主要產地有黃塘大林輋、上義白水磜、義容寶山等地。瓷土分布在縣境東部為多,儲量豐富。
2.1.6.6地下水資源
九和溫泉分布在紫金縣南部九和鎮熱水、幸福兩村,古稱“上下湯”。兩處溫泉成群狀出露,距九和圩11公里。其中熱水溫泉,面積0.06平方公里,在河邊有3個較大的泉眼。熱泉流量為每日1198噸,溫度60℃~80℃,最高86℃。溫泉水的外觀無色、透明。
敬梓溫泉位于敬梓圩下游的河灘中,有泉眼10多個,日流量200~300噸,水溫80℃以上,有當地人擔水洗浴。
義容溫泉位于義容鎮北部汀村中田自然村熱湯子,日流量700~800噸,溫度80℃以上。
上義捲蓬溫泉位于上義鎮東南5公里的捲蓬村高崗自然村,觀音堂下側高崗橋下河中,溫度40℃。
水墩碳酸汽礦泉位于水墩圩東南2公里的石街子村。泉水在方圓216平方米范圍的砂土、礫石中成泉群涌出,并冒出大量二氧化碳氣體。泉流量每日19噸,是一珍貴優質的天然礦泉水。
2.2區域社會經濟現狀及發展規劃
2.2.1行政區和人口分布
紫金縣轄16個鎮(紫城鎮、中壩鎮、敬梓鎮、水墩鎮、龍窩鎮、蘇區鎮、南嶺鎮、瓦溪鎮、九和鎮、藍塘鎮、鳳安鎮、好義鎮、上義鎮、義容鎮、柏埔鎮、黃塘鎮)、245個村委會、25個社區居委會、4287個村(居)民小組,縣政府駐紫城鎮。
2019年全縣戶籍總人口(公安局年報數)為761861人,(縣公安局年報數,不含江東新區古竹鎮,臨江鎮)其中男性393958人,女性367903人。人口出生率(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計數據)為13.36‰,自然增長率為8.51‰。2019年全縣戶籍總人口761861人,其中農業人口606410人,占全縣戶籍總人口的79.6%,非農業人口155412人,占20.4%。全縣農村勞動力總資源近40萬人。2019年,全縣16個鎮中,紫城鎮166571人,龍窩鎮85995人,5萬至7萬人的有藍塘、義容2個鎮,4萬至5萬人的有中壩、黃塘2個鎮,3萬至4萬人的有敬梓、瓦溪、九和、柏埔4個鎮,2萬至3萬人的有水墩、蘇區、鳳安、上義4個鎮,不足2萬人的有南嶺、好義2個鎮。
2.2.2社會經濟和發展狀況
(一)工業生產穩中有升。2019年,全社會工業總產值完成53.69億元,同比增長7.7%;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完成48.37億元,同比增長8.0%;全社會工業增加值完成11.8億元,同比增長7.5%;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完成10.66億元,同比增長7.8%。
(二)固定資產投資穩健增長。2019年,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臨江古竹)同比增長19.6%,全市排名第4。
(三)消費市場、旅游業平穩增長。2019年,全縣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92.2億元,同比增長8.5%,全市排名第5。全縣實現旅游總收入36.76億元,同比增長13.7%,全市排名第3。
(四)財政收支總體平穩。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7.9億元,同比增長5.5%,全市排名第5。地方一般公共財政支出48.75億元,同比增長11.0%,全市排名第4。稅收總收入實現12.4億元,同比下降3.0%,全市排名第7。
(五)金融信貸增速平穩增長。2019年,全縣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170.91億元,比年初新增存款6.77億元,比年初增長4.12%。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106.85億元,比年初新增貸款23.53億元,比年初增長28.23%。
2.3區域環境狀況
2.3.1大氣環境狀況
根據紫金縣空氣自動監測站的監測結果可知,2018年紫金縣環境空氣中SO2月均濃度值范圍為1~11μg/m3,NO2月均濃度值范圍為12~35μg/m3,PM10月均濃度值范圍為27~68μg/m3,PM2.5月均濃度值范圍為18~46μg/m3,O3-8h第90百分位數濃度值范圍為83~140μg/m3,CO日均濃度第95百分位數濃度值范圍為0.6~1.3mg/m3。2018年紫金縣大氣污染物年平均濃度值詳見表2.3-1。監測結果表明,紫金縣各常規監測污染物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2018年修改單)標準要求,環境空氣質量良好。
表2.3-1 2018年紫金縣大氣污染物年平均濃度值
單位:μg /m3(CO單位:mg/m3)
2.3.2水環境狀況
根據紫金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供的2018年地表水環境常規監測報告,紫金縣內市控斷面的監測結果詳見表2.3-2~表2.3-4,主要水體的其他常規監測斷面的監測結果詳見表2.3-5~表2.3-8。由監測結果可知:
1、紫金縣內秋香江大壩河、清河徑2個市控斷面水質均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Ⅱ類水質標準要求;秋香江西城橋市控斷面水質能達到Ⅲ類水質標準要求;其他常規監測斷面中有兩個斷面的水質因子總汞不能達到Ⅱ類水質標準要求,其他水質因子均能達到Ⅱ類水質標準要求。秋香江的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但可能受到歷史遺留盜采礦山水土流失的影響,水質因子總汞不能穩定達標。
2、紫金縣內其他主要水體龍窩水、中壩河、柏埔河、南山水、青溪水、龍渡水、汀村水和華陽水常規監測斷面均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Ⅱ類水質標準要求,龍窩水、中壩河、柏埔河、南山水、青溪水、龍渡水、汀村水和華陽水水環境質量良好。
3、紫金縣內其他主要水體洋頭河、義容河、上義水、圍坳水和水墩水的常規監測斷面中個別斷面的水質因子總汞不能達到Ⅱ類水質標準要求,其他水質因子均能達到Ⅱ類水質標準要求。洋頭河、義容河、上義水、圍坳水和水墩水的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但可能受到歷史遺留盜采礦山水土流失的影響,水質因子總汞不能穩定達標。
表2.3-2 2018年紫金縣市控斷面(秋香江大壩河斷面)水質監測結果一覽表
注:(L)代表低于檢出限。
表2.3-3 2018年紫金縣市控斷面(秋香江西城橋斷面)水質監測結果一覽表
注:(L)代表低于檢出限。
表2.3-4 2018年紫金縣市控斷面(秋香江清河徑斷面)水質監測結果一覽表
注:(L)代表低于檢出限。
表2.3-5 2018年紫金縣主要支流常規監測斷面水質監測結果一覽表(1)
注:(L)代表低于檢出限。
表2.3-6 2018年紫金縣主要支流常規監測斷面水質監測結果一覽表(2)
注:(L)代表低于檢出限。
表2.3-7 2018年紫金縣主要支流常規監測斷面水質監測結果一覽表(3)
注:(L)代表低于檢出限。
表2.3-8 2018年紫金縣主要支流常規監測斷面水質監測結果一覽表(4)
注:(L)代表低于檢出限。
3紫金縣畜禽養殖現狀
3.1畜禽養殖基本情況
3.1.1 紫金縣畜禽養殖統計數據
根據紫金統計年鑒,同時結合紫金縣農業農村局提供的統計數據可知,扣除臨江和古竹的統計數據,2018年紫金縣生豬的出欄量為162438頭,年末生豬的存欄量為116227頭,其中母豬的存欄量為9524頭;2018年紫金縣出售和自宰的肉用牛共3110頭,年末牛的存欄量為13872頭,其中肉用牛11000頭;2018年紫金縣羊的出欄量為1400頭,年末羊的存欄量為600頭;2018年紫金縣出售和自宰的活家禽量為8947301只,其中雞4578390只,鴨4089886只,鵝245195只,鴿33530只;2018年紫金縣三鳥年末存欄量為2588437只,其中雞1849105只,鴨471062只,鵝268270只;2018年紫金縣出售和自宰的家兔8580只,年末存欄量為7156只。2018年紫金縣肉類總產量為25155噸,其中豬肉11985噸,牛肉375噸,家禽肉產量為12446噸,其他肉類349噸。另外根據調查,紫金縣內肉鴿的年出欄量約為7369000只,存欄量約為421000只。
從統計數據可以看出,紫金縣畜禽養殖品種以豬、雞、鴨、鵝和肉鴿為主,牛、羊及其他家禽相對較少。近幾年來,隨著畜牧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的加快,畜牧技術推廣和防疫工作力度加大,以及動物衛生監督管理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根據國家有關節能減排工作要求,紫金縣的畜牧業發展呈遞減的趨勢。
3.1.2 紫金縣各鎮畜禽養殖統計數據
紫金縣2018年各鎮豬、牛、三鳥及肉鴿存欄數分布情況詳見表3.1-1~3.1-2。從各鎮畜禽養殖分布情況來看,紫金縣生豬養殖主要分布在藍塘鎮、紫城鎮、龍窩鎮和義容鎮等,牛養殖主要分布在龍窩鎮、紫城鎮、藍塘鎮和義容鎮等,三鳥養殖主要分布在紫城鎮、龍窩鎮、藍塘鎮、鳳安鎮、瓦溪鎮、中壩鎮等。由此可見紫金縣畜禽養殖主要分布在紫城鎮、藍塘鎮、龍窩鎮、義容鎮、鳳安鎮、瓦溪鎮和中壩鎮等。
表3.1-1 各鎮2018年豬、牛年末存欄量 單位:頭
表3.1-2 各鎮2018年三鳥及肉鴿年末存欄量 單位:只
注:以上的肉鴿存欄量來源調查數據。
3.1.3 紫金縣畜禽養殖規模企業分布情況
紫金縣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山區縣,畜牧業生產主要以農戶散養與中小型規模養殖并存發展為模式。根據農業農村局的統計數據,紫金縣現有生豬養殖場(戶)合計約279家,其中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年出欄500頭以上)約104家,養殖專業戶(年出欄50至499頭)約43家,散養畜禽農戶(年出欄少于50頭)約114家。紫金縣現有肉雞養殖場(戶)合計約6803家,其中肉雞規模化養殖場約94家,養殖專業戶約511家,散養畜禽農戶約6198家。另外紫金縣內肉鴿規模化養殖場約10家,年出欄量約為7369000只,存欄量約為421000只,肉鴿規模化養殖場4家。受非洲豬瘟或生產經營情況的影響,目前部分規模化養殖場處于暫停養殖或者減量養殖的狀態,以上養殖場的設計規模達到規模養殖場數量的,根據當地管理要求仍然按規模養殖場管理。
紫金縣現有生豬規模養殖場分布情況詳見表3.1-3,現有肉雞規模養殖場分布情況詳見表3.1-4,現有肉鴿規模養殖場分布情況詳見表3.1-5,現有規模化養牛場分布情況詳見表3.1-5。
以上畜禽規模養殖場主要分布在紫城鎮、藍塘鎮、龍窩鎮、義容鎮、鳳安鎮、瓦溪鎮和中壩鎮等。
表3.1-3 紫金縣現有生豬規模養殖場分布情況 單位:頭
表3.1-4 紫金縣現有肉雞規模養殖場分布情況 單位:只
表3.1-5紫金縣現有肉鴿規模養殖場分布情況 單位:只
表3.1-6紫金縣現有規模化養牛場分布情況 單位:頭
3.2畜禽養殖污染物產生情況
根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畜禽養殖業源產排污系數手冊》以及對國內同類地區畜禽養殖污染物產生量的類比調查,各種畜禽糞、尿及污水的產生系數詳見表3.2-1和表3.2-2。
表3.2-1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產生系數
單位:kg/年·頭(只、羽)
表3.2-2 畜禽糞尿污染物平均含量
單位:kg/t(鮮糞尿)
3.2.1養牛場污染物產生情況
2018年紫金縣牛的存欄量為13872頭,根據表3.2-1和表3.2-2中的數據可以計算出牛糞的產生量為12.4848萬噸,牛尿的產生量為2.91312萬噸,污水產生量為16.6464萬噸,各污染物的產生情況詳見表3.2-3。
3.2.2養豬場污染物產生情況
2018年紫金縣豬存欄量共計116227頭,根據表3.2-1和表3.2-2中的數據可以計算出豬糞的產生量為4.53285萬噸,豬尿的產生量為10.11175萬噸,污水產生量為46.4908萬噸,各污染物的產生情況詳見表3.2-4。
3.2.3三鳥場污染物產生情況
2018年紫金縣三鳥年末存欄量為2588437只,其中雞1849105只,鴨471062只,鵝268270只,根據表3.2-1和表3.2-2中的數據可以計算出三鳥糞尿的產生量為10.08152萬噸,污水產生量為45.67233萬噸,各污染物的產生情況詳見表3.2-5。
3.2.4肉鴿場污染物產生情況
紫金縣肉鴿年末存欄量為421000只,根據表3.2-1和表3.2-2中的數據可以計算出肉鴿糞尿的產生量為0.7578萬噸,污水產生量為2.2734萬噸,各污染物的產生情況詳見表3.2-6。
3.2.5紫金縣畜禽養殖場污染物產生情況
綜上所述,2018年紫金縣禽畜共產生糞尿約40.88185萬噸,共產生污水約111.08293萬噸,污染物CODcr約為1.22353萬噸,BOD5約為0.97417萬噸,氨氮約為0.09364萬噸,總磷約為0.09858萬噸,總氮約為0.2498萬噸,詳見表3.2-7。
表3.2-3 紫金縣牛養殖場污染物產生情況
表3.2-4 紫金縣生豬養殖場污染物產生情況
表3.2-5 紫金縣三鳥養殖場污染物產生情況
表3.2-6紫金縣肉鴿養殖場污染物產生情況
表3.2-7紫金縣畜禽養殖場污染物產生情況
3.3畜禽養殖污染物處理方式和現狀
3.3.1 紫金縣畜禽養殖污染物處理現狀
根據收集資料和現場調查,紫金縣畜禽養殖業(主要為養豬業、養雞業和養鴿業,另外有2家規模化養牛場)的生產經營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種:①集約化規模養殖場;②養殖專業戶;③農村散養。
1、集約化規模養殖場:紫金縣現有畜禽規模化養殖場210家,其中生豬規模化養殖場104家、肉雞規模化養殖場94家,肉鴿規模化養殖場10家,規模化養牛場2家。紫金縣現有生豬規模養殖場污染物處理現狀詳見表3.3-1,現有肉雞規模養殖場污染物處理現狀詳見表3.3-2,現有肉鴿規模養殖場污染物處理現狀詳見表3.3-3,現有規模化養牛場污染物處理現狀詳見表3.3-4。
104家生豬規模化養殖場中,(1)清糞工藝如下:有1家采取高床養殖工藝,有24家采取干清糞工藝,有79家采取水沖糞工藝。(2)液體糞污處理設施及利用方式如下:有8家設有“厭氧+好氧”糞污處理設施;有1家設有“厭氧+膜處理”糞污處理設施;有20家主要設有厭氧發酵糞污處理設施;有63家設有“沼液貯存池+氧化塘”糞污處理設施;有3家僅設有沼液貯存池;有3家僅設有氧化塘;有5家未采取措施。(3)固體糞污處理及利用方式如下:其中89家主要采取了堆肥發酵、場內生產有機肥,生產農家肥、生產墊料利用、生產栽培基質、沼渣還田、魚塘養殖、作為燃料、沼氣發電等方式,4家委托處理或者外售,11家未采取措施直接用于農業。
94家肉雞規模化養殖場中,(1)清糞工藝情況如下:有1家采取墊草墊料清糞工藝,有92家采取干清糞工藝,有1家采取水沖糞工藝。(2)廢水處理設施設置情況如下:有2家設有厭氧廢水處理設施,有1家設有“沼液貯存池+氧化塘”廢水處理設施,有11家設置固液分離或沉淀設施,有80家未設置清洗廢水處理設施。(3)固體糞污處理及利用方式如下:有33家采取場內生產有機肥的方式,有56家采取生產農家肥的方式,有5家采取委托處理的方式。
10家肉鴿規模養殖場,均采取了干清糞工藝,其中有5家污水進入氧化塘或者魚塘處理,有2家進行隔渣沉淀后肥水利用或者排放,另外3家未設置液體糞污處理設施;其中2家固體糞污生產有機肥,另外7家生產農家肥。
2家規模化養牛場,均采取了干清糞工藝,肥水和糞便主要用于林地。
2、農村專業養殖戶:目前大部分農村專業養殖戶均建有沼氣池或氧化塘處理養殖糞污,部分仍未采取任何糞污處理措施。隨著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日益重要,大部分養殖戶在提高畜禽產量和質量的同時,也在重視畜禽養殖產生的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從而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根據紫金縣畜禽養殖場資源化利用情況統計數據可知,現有規模化以下養殖場液體糞污利用方式中有30%用于魚塘養殖,有30%用于沼液還田,有20%用于廢水利用,有20%未利用;現有規模化以下養殖場固體糞污利用方式中有50%用于生產農家肥,40%用于生產栽培基質。
3、農村分散養:大部分糞便和污水未經過無害化和減量化處理就直接就近排入河流、魚塘,或直接用于農業。對周邊河流、水庫沿岸的土壤生態和水環境造成了較大污染和危害,進而影響紫金縣境內的東江支流、韓江支流、白溪水庫和響水水庫等重要河流、水庫的水質。
表3.3-1 紫金縣現有生豬規模養殖場污染物處理現狀一覽表 (單位:頭)
表3.3-2 紫金縣現有肉雞規模養殖場污染物處理現狀一覽表 (單位:只)
表3.3-3 紫金縣現有肉鴿規模養殖場污染物處理現狀一覽表 (單位:只)
表3.3-4 紫金縣現有規模化養牛場污染物處理現狀一覽表 (單位:頭)
3.3.2 紫金縣畜禽養殖固體廢物處理及利用現狀
(1)清糞方式
豬場沖洗豬舍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濕法清糞(水沖式清糞),即采用高壓水槍將豬糞、尿連同沖洗水一起排出,污水中帶入較多的豬糞,因此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濃度較高;二是干法清糞,即先采用人工或機械收集豬糞后才沖洗豬舍的方法,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濃度相對較低。104家生豬規模化養殖場中有1家采取高床養殖工藝,有24家采取干清糞工藝,有79家采取水沖糞工藝。
(2)固體廢物處理情況
畜禽養殖固體廢物主要包括豬糞、雞糞、鴿糞、牛羊糞、病死畜禽等。
1)固體糞污處理
畜禽糞便是良好的有機肥料,對其進行綜合利用將變廢為寶,隨地拋棄,不但產生臭氣,污染大氣環境,而且將影響衛生環境和污染水體、傳染疾病。對養殖場固體糞污,需要加強管理和及時處理,使其不會對環境產生影響。
①紫金縣內規模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固體糞污利用方式包括堆肥發酵、場內生產有機肥,生產農家肥、生產墊料利用、生產栽培基質、沼渣還田、魚塘養殖、作為燃料、沼氣發電等方式,約有80%的養殖場采取了以上的利用方式,約有20%的養殖場未利用。
②調查發現,大多數農民養殖戶未對糞便進行無害化處理就直接回用于農田。這些糞便含有大量的有害病菌,一旦進入環境,不僅會直接威脅畜禽自身的生存,還甚至會危害人體健康。進入土壤,會改變土壤成分,破壞土壤的基本功能,從而對農作物生長產生不利影響。
2)病死豬尸體處置情況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危險廢物是“急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腐蝕性和浸出毒性的固體、液體或裝有氣體的廢物”。因此,各養殖場(小區)的病死豬尸體是屬于危險廢物中為防治動物傳染病而需要收集和處置的廢物,危險廢物類別為HW01醫療廢物,廢物代碼900-001-01。
病死豬尸體是重要的傳染病污染源,對環境和人體健康以及豬場本身的正常生產有嚴重的危害,決不允許隨地拋棄。對于豬場的病死豬尸體,則應立即將其從隔離舍運出,并作為危險廢物進行妥善安全處置。病死豬尸體處理有兩種,一種為焚燒處理,一種為填埋處理。
紫金縣養殖場的病死豬尸體基本都是自行采取安全井填埋處理;而農村散養戶由于養殖環境小,部分農村散養戶則直接丟棄至附近水體。近年來受非洲豬瘟的影響,為了防止豬瘟傳染,主管部門也采用了集中焚燒或安全填埋的處置方式。
3.3.3紫金縣畜禽養殖廢氣處理情況
(1)廢氣污染源
1)惡臭
廢氣污染源主要是惡臭。畜禽養殖場惡臭來自糞便、污水、墊料、飼料等腐敗分解,新鮮糞便、消化道排出的氣體,皮脂腺和汗腺的分泌物,粘附在體表的污物等,呼出氣中的CO2等也會散發出畜禽特有的難聞氣味。惡臭的成分十分復雜,因清糞方式、日糧組成、糞便和污水處理等不同而異,有機成分主要包括揮發性脂肪酸、酚類化合物,吲哚三大類有機物質,還包括氨氣、硫化氫、甲烷、二氧化碳等無機成分。其中對環境危害最大的惡臭物質是NH3和H2S。
尤其養豬場產生的糞尿甚至被豬裹覆在身體上,增加了臭氣散發面,另外,臭氣產生的多少還與糞便的水分含量和糞便堆積的厚度有關,糞便堆積的越厚,就會使臭氣產生量越大,尤其是在場地排水不暢通時更是如此。但是,經驗表明,只要加強養豬場的管理,采取鋪設水泥地面、糞便及時清理干凈等措施,可以很好的限制惡臭的產生。
2)粉塵
畜禽養殖在不同的生長階段需要不同的營養物質,為確保禽畜的正常生長,需要對其的日糧進行調配。在飼料調配以及投喂過程中會產生飼料粉塵。這些粉塵會對人體的呼吸系統產生危害,特別是在大風的情況下,其影響范圍更遠。
(2)廢氣處理現狀
根據實地調查結果表明,管理較好的養殖場,在場界下風向20m處,可以聞到較明顯的臭味,臭味較嚴重,在場界下風向100m內,也可以聞到臭味,臭味較輕,下風向150m處,可以聞到輕微的臭味,下風向250m處,基本聞不到臭味。
畜禽養殖中產生惡臭較明顯的主要為養豬場,應對養豬場采取適當的防治措施,如在養豬場周圍設置合理的衛生防護林帶,在豬舍周圍采取綠化措施(在豬舍間、液肥和有機肥生產線之間以及整個豬場)種植喬木綠化隔離、吸收臭氣,控制惡臭氣體的影響。對有條件的養豬場,將惡臭氣體收集處理,并采取有組織排放的方式,可大大降低養殖惡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3.4環境資源承載力分析
3.4.1水資源承載力分析
紫金縣畜禽養殖用水主要來源于自來水、地下水、附近河流和水庫。紫金縣東部屬韓江水系,集雨面積819平方公里,占全縣面積的22.9%;中、西部為東江水系,集雨面積2808平方公里,占全縣面積的77.1%。包括秋香江、義容河、柏埔河、汀村水、上義河、洋頭河、中壩河、龍窩水和水墩水等地表水體。紫金縣中心城區內及外圍的水庫主要有:白溪水庫、響水寨水庫、散灘水庫、富竹水庫、雞公田水庫、柑坑水庫、雙下水庫、布格水庫、茜坑水庫、馬耳坪水庫、謝塘水庫等。其中,響水水庫集雨面17.2平方公里,庫容量268萬立方米,絕對標高45米;白溪水庫壩高132米,集雨面積36.7平方公里,庫容量2246萬立方米,建有梯級電站5級6處。
紫金縣畜禽養殖主要分布在紫城鎮、藍塘鎮、龍窩鎮、義容鎮、鳳安鎮、瓦溪鎮和中壩鎮等,而好義鎮和上義鎮的養殖規模呈上升趨勢,這幾個鎮主要涉及的河流為秋香江、龍窩水、義容河、中壩河和上義水。根據紫金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供的地表水環境常規監測報告可知,秋香江的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但個別斷面總汞超標(可能受到歷史遺留盜采礦山水土流失的影響),而CODCr、BOD5、氨氮、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的監測結果接近標準限值;龍窩水水環境質量良好,而總磷的監測結果接近標準限值;義容河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但個別斷面總汞超標(可能受到歷史遺留盜采礦山水土流失的影響),而CODCr和BOD5的監測結果接近標準限值;中壩河水環境質量良好,而BOD5和總磷的監測結果接近標準限值;上義水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但個別斷面總汞超標(可能受到歷史遺留盜采礦山水土流失的影響),而總磷的監測結果接近標準限值。
綜上,紫金縣內水資源相對豐富,水體環境質量總體良好。但是畜禽集中在個別鎮大規模養殖或者不規范養殖給周邊水體秋香江、龍窩水、義容河、中壩河和上義水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個別指標接近標準限值。同時根據紫金縣2017年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數據可知,縣內工業源、農業源和生活源水污染物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共14886噸,氨氮排放共782噸,總氮排放量共2274噸,總磷排放量共282噸,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量共3293噸。
因此紫金縣應同時考慮工業源、農業源和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并結合相關水體環境容量,合理控制紫城鎮、藍塘鎮、龍窩鎮、義容鎮、鳳安鎮、瓦溪鎮、中壩鎮、上義鎮和好義鎮的養殖規模,規范新建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的選址,嚴格規范和落實畜禽養殖場(戶)環保措施。
3.4.2土地資源承載力分析
為了了解紫金縣在土地生態系統可持續運行的條件下,一定區域內耕地、林地和草地等所能承載的最大畜禽存欄量,本規劃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的通知》(2018年1月15日)進行土地資源承載力計算。根據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
本規劃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及規模養殖場配套土地面積測算以糞肥氮養分供給和植物氮養分需求為基礎進行核算。
(1)區域植物養分需求量
根據區域內各類植物(包括作物、人工牧草、人工林地等)的氮(磷)養分需求量測算,計算方法如下:
區域植物養分需求量=∑(每種植物總產量(總面積)×單位產量(單位面積)養分需求量)
由紫金統計年鑒可知,紫金縣2018年主要的大田作物、蔬菜、果樹、經濟作物、人工草地、人工林地的總產量詳見表3.4-1。不同植物形成100 kg產量需要吸收氮量推薦值詳見表3.4-2,根據以上公式可計算出紫金縣植物養分需求量,詳見表3.4-3。
表3.4-1 紫金縣2018年不同植物的總產量一覽表
表3.4-2 不同植物形成100 kg產量需要吸收氮量推薦值
表3.4-3 區域植物養分需求量
注:不同植物吸收氮量推薦值選擇如下,“柿子+李子+番石榴+楊桃”參照桃子,“梨+芒果+柚子+其他雜果”參照梨,“柑+桔+橙+荔枝+龍眼”參照柑桔。
(2)區域植物糞肥養分需求量
根據不同土壤肥力下,區域內植物氮(磷)總養分需求量中需要施肥的比例、糞肥占施肥比例和糞肥當季利用效率測算,計算方法如下:
結合紫金縣的實際情況,施肥供給養分占比取55%,糞肥占施肥比例取35%,糞肥中氮素當季利用率取30%,由此可計算出區域植物糞肥養分需求量為5251.46噸。
(3)單位豬當量糞肥養分供給量
綜合考慮畜禽糞污養分在收集、處理和貯存過程中的損失,單位豬當量氮養分供給量為7.0kg。
(4)區域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方法
區域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等于區域植物糞肥養分需求量除以單位豬當量糞肥養分供給量(以豬當量計)。
由此可計算出紫金縣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為750208頭(以豬當量計)。即紫金縣在土地生態系統可持續運行的條件下,區域內耕地、林地和草地等所能承載的最大畜禽存欄量為750208頭(以豬當量計)。
根據紫金統計年鑒可知,2018年紫金縣牛的年末存欄量為13872頭,豬的年末存欄量共計116227頭,家禽的年末存欄量為2739437只。根據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存欄量折算:100頭豬相當于15頭奶牛、30頭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由此計算出2018年紫金縣畜禽存欄量為272045頭(以豬當量計)。
綜上,紫金縣土地資源所能承載的最大畜禽存欄量為750208頭(以豬當量計),2018年紫金縣畜禽存欄量為272045頭(以豬當量計),畜禽存欄量目前小于土地資源所能承載的最大畜禽存欄量,土地資源承載力能滿足畜禽養殖規模要求。依據紫金縣土地的擁有量和有效承載能力,按照農牧結合、生態循環的原則,紫金縣畜禽養殖空間相對目前產業水平來說,還有一定的發展空間。但是隨著畜禽養殖業的發展,帶來的污水、臭氣等污染問題突出,環境保護壓力也隨之增大。
3.5紫金縣畜禽養殖存在的環境問題
3.5.1 畜禽養殖業環境污染的主要危害
畜禽養殖業環境污染的主要危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污染水體
畜禽養殖污染是農業面源污染的主要來源。畜禽養殖場未經處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污染物質,其污染負荷很高,高濃度畜禽養殖污水排入河流、水庫中,因其含N、P量高,易導致水體嚴重富營養化。畜禽養殖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水體將使得對有機物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漸死亡,嚴重者甚至導致魚塘、河流和水庫庫喪失使用功能。養殖污水一旦進入地下水中可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減少,水體有毒成分增多,水體發黑變臭并使其喪失使用功能。在各種面源污染中,畜禽的排泄物、人類排放的生活污水、淡水養殖業污染等貢獻了水體磷面源污染的90%,而農田肥料僅貢獻了水體磷面源污染的10%左右。因此,畜禽養殖業的面源污染治理應作為水環境治理的重點。
(2)污染大氣
養殖場配套有機肥生產區和畜禽糞肥堆放場地有大量NH3、硫化物和甲烷等有毒有害氣體污染,對人體、工作和生活都帶來不愉悅的環境,尤其是距文教區和居(村)民生活區等敏感區域較近的養殖場,臭氣污染周邊環境,進而影響居(村)民身體健康甚至引發社會矛盾。畜禽養殖場排出的粉塵攜帶大量微生物,可引起口蹄疫、豬肺疫、大腸埃希氏菌、炭疽、布氏桿菌、真菌孢子等疫病的傳播。應采取覆蓋吸收、封閉抑制、通風驅散或收集處理有組織排放等有效辦法防治。
(3)傳播病菌
畜禽糞便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寄生蟲卵及孳生蚊蠅,使環境中病原種類增多,病原菌和寄生蟲大量繁殖,造成人、畜傳染病的蔓延,尤其是人畜共患病時導致疫情發生,給人畜帶來災難性危害。目前禽流感疫情的發生就是一個突出的例子。
(4)危害農田生態環境
農田長期灌溉高濃度畜禽養殖污水使作物徒長、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減產甚至毒害作物出現大面積腐爛,直接導致農作物減產。高濃度污水可導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氣、透水性下降及板結,嚴重影響土壤質量。
(5)積累重金屬
從生態安全和充分利用自然資源看,利用畜禽養殖的糞污生產有機肥是必須開發利用的。但隨著其使用量增加,其所含污染物的危險性也隨之增大。而且有機肥料中成分復雜,或多或少都會有重金屬組分。這是由畜禽飼料的添加劑,畜(禽)用的多種藥劑,包裝及日用品(如電池等)的金屬材料,垃圾和污泥中都含有較高的重金屬造成的。另外堆肥制造過程不僅使有機物料脫水,酸度變化還可使重金屬活化。無機的氮肥、鉀肥是化學晶體,比較潔凈,導致污染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必須對有機堆肥產品的重金屬含量進行檢測,并制定相應標準。
3.5.2 紫金縣畜禽養殖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
經相關部門核實,縣內畜禽養殖目前未收到相關污染投訴文件。
調查顯示,紫金縣的畜禽養殖對周圍環境的污染以中小型規模養殖場為主,小規模散養方式所固有的生產粗放、防疫條件差、標準化程度低等問題,使得畜禽養殖產生的臭氣污水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大。部分集約化畜禽養殖場產生的污水和糞便未經處理而直接排放,不能滿足排放標準的要求,致使周邊農田肥力過剩,農作物不同程度減產,或排入附近水體,造成附近河流、水庫、山塘、地下水等水質惡化,影響較大。部分養殖場廢水排入山間小溪,由于養殖廢水污染物濃度較高,小溪容量有限,導致小溪水質變黑變臭。部分養殖場廢水排入山塘,導致嚴重的富營養化。養豬場污染較為突出,影響較為明顯,而由于雞糞、鴿糞較干,可以干濕分離,經發酵后可作為水產飼料或農業肥料,對當地環境影響相對較小。
養殖業的糞尿排泄物及廢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機物、氮、磷、懸浮物及致病菌,并產生惡臭,污染物量大而集中。同時畜禽糞尿及污水中的有害微生物、致病菌及寄生蟲卵不僅對養殖場的畜禽產生危害,導致育雛死亡率和育成死亡率升高,而且也會對人類健康甚至生命造成威脅。因此,如不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污染,勢必會造成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雖然目前的規模養殖對環境污染的問題還不十分突出,但隨著畜牧業的產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規模養殖產生的糞便污染問題必將日益明顯。
紫金縣畜禽養殖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部分養殖場選址不合理。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選址國家有明確規定,但非規模化養殖場(如豬出欄量500頭以下、肉雞出欄量50000只以下、肉牛出欄量100頭以下等)未作規定,從實際情況看,眾多的小型養殖場地點設置均無書面的審批手續,養殖戶建址隨意,部分選址于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禁養區內,大都距居民集中區較近,有些養殖場原來遠離城鎮和居住區,但隨著城鎮開發建設,現今又相鄰城鎮或居住區,有的養殖場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擴大規模,其產生的污染對周邊的影響也相應擴大。
2、養殖排泄物綜合利用不到位。一是排泄物處理設施不完善,有的養殖場雖有液體糞污處理設施和沼氣池,但其容積小、處理能力弱,與糞污產生量不配套;有的養殖場甚至任意將糞污堆放在場外,嚴重影響周邊環境。二是污染防治措施落后,處理方式過于簡單,有的養殖場未作沉淀、發酵處理,就直接將糞便、污水排入田間、林地或魚溏,有的養殖場連最起碼的干濕分離(糞便與沖洗水分開)措施都沒有,排洪溝和排污溝合用,造成雨水和廢水共排,增加了廢水排放量,實行沼氣發酵處理的養殖場,未對發酵后的沼渣、沼液作有機肥用,而是直排河流或魚塘等,造成沼渣、沼液污染環境。
3、現有肉雞規模化養殖場大部分采取干清糞工藝,但沒有建設相應的清洗水處理設施。大部分生豬規模化養殖場仍然采取水沖糞工藝,產生的液體污染物的量較大,有部分養殖場的液體糞污沒有得到有效處理,直接排入魚塘、水體或農業種植。甚至有的養殖場沒有采取防止糞尿滲漏、溢流措施或甚至露天隨地堆放、臭氣四溢。養殖場糞污得不到有效處理,給周邊環境帶來了污染。
4、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排放的污水大部分經過排水溝進入儲水塘自然存放。但溝、塘基本未采取防滲措施,跑、冒、滴、漏普遍存在,特別在雨季很難防止塘水外泄造成二次污染。有的利用水塘養魚,但污水入塘前并未經過無害化處理,容易造成動物疫病的傳播。
5、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對病死畜禽尸體的處理與處置措施不規范,有的尚未設置專用處置設施。
6、目前部分畜禽規模化養殖場尚未對污水、糞便和惡臭進行定期監測,也未定期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液體糞污處理設施和糞便處理設施的運行情況,排污口尚未設置國家生態環境部統一規定的排污口標志。
7、養殖場飼養管理不當。一方面隨著養殖業規模化、集約化的發展,為防病和促進畜禽生長的需要,部分養殖者不能科學地使用藥物和飼料添加劑,藥物殘留對環境造成污染。另一方面雖然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和科學養殖技術不斷推廣,但是配套的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如紫金縣部分規模養殖場僅有沼氣池和氧化塘,缺少厭氧和好氧工藝,有部分養殖場甚至未采取措施。
8、政策支持不配套,缺乏相應制度和標準。目前國家支持主要體現在前段的投資補助,方式單一,且存在較大的資金缺口,沼氣等持續運行項目在原料處理費用、終端產品補貼、沼氣保障收購等環節政策空白。沼氣在并入城鎮天然氣管網、發電上網等方面還存在程序復雜、審批部門多等問題,相關法律及政策難以落地,導致其競爭力不強,制約了發展。缺乏有機肥生產、使用方面的政策扶持和國家標準,有機肥無力與化肥競爭。
缺少畜禽糞便強制性資源化處理制度,導致畜禽糞便未經無害化、資源化處理,直接轉讓給生產經營主體或直接用于農業種植,甚至有的養殖場存在直接向環境排放畜禽糞便等不良行為。
4畜禽養殖區域劃分
4.1劃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15年修正)
第四十條 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一)生活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以及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二)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養區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
第十九條 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符合下列動物防疫條件:(一)場所的位置與居民生活區、生活飲用水源地、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的距離符合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二)生產區封閉隔離,工程設計和工藝流程符合動物防疫要求;(三)有相應的污水、污物、病死動物、染疫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和清洗消毒設施設備;(四)有為其服務的動物防疫技術人員;(五)有完善的動物防疫制度;(六)具備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動物防疫條件。
3、《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第十一條 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二)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三)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
4、《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
第四十七條 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禁止從事任何生產建設活動;在緩沖區,禁止從事除經批準的教學研究活動外的旅游和生產經營活動;在實驗區,禁止從事除必要的科學實驗、教學實習、參考觀察和符合自然保護區規劃的旅游,以及馴化、繁殖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等活動外的其他生產建設活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第三十二條 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在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的生產設施;建設其他項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在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內已經建成的設施,其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應當限期治理;造成損害的,必須采取補救措施。
6、《廣東省東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
第二十五條 禁止在離水系干流和一級支流兩岸最高水位線水平外延五百米內新建廢棄物堆放場和處理場。
7、《廣東省韓江流域水質保護條例》
第二十二條 流域內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生活垃圾;禁止在離干流、一級支流、二級支流兩岸最高水位線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圍內新建廢棄物堆放場和處理場。
4.2劃分類型
1、禁養區
禁養區內禁止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包含畜禽規模化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禁養區范圍內已建成的畜禽養殖場由縣人民政府依法責令關閉或搬遷。
2、非禁養區
畜禽養殖非禁養區是指除禁養區以外的區域,原則上作為畜禽養殖可養區。在非禁養區新建、改建和擴建畜禽養殖場,應當符合本轄區畜牧業發展規劃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土地承包(轉包)或有關用地(含林地)備案、審批手續,按照相關環保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并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通過環保驗收,主體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3、相關解釋和說明
(1)畜禽養殖:指從事豬、牛、羊、兔、雞、鴨、鵝、肉鴿等家畜、家禽人工飼養的活動,不包括經批準登記的信鴿養殖及犬類等家庭寵物養殖。
(2)畜禽規模化養殖場標準:生豬年出欄≥500頭、奶牛存欄≥100頭、肉牛年存欄≥100頭、羊年出欄≥100只、蛋雞存欄≥2000只、肉雞年出欄≥10000只。養殖專業戶標準:生豬50-499頭(年出欄)、奶牛5-99頭(存欄)、肉牛10-49頭(年出欄)、蛋雞500-1999只(存欄)、肉雞2000-9999只(年出欄)。散養畜禽的農戶:是指基本用于自給需要而利用宅前屋后零星飼養畜禽的農民家庭。生豬<50頭(年出欄)、奶牛<5頭(存欄)、肉牛<10頭(年出欄)、蛋雞<500只(存欄)、肉雞<2000只(年出欄)。
4.3禁養區劃定方案
依據紫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紫金縣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劃定方案的通知》(紫府辦〔2020〕4號),紫金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情況如下:
(一)縣城及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包括紫城白溪水庫輸水渠水源保護區、響水礤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中壩黃石坑水水源保護區、敬梓梅子坪水水源保護區、鳳安過水瀝水源保護區、瓦溪蛇坑水水源保護區、水墩留坑水水源保護區、好義瑤琴嶂水水源保護區、九和富竹溪鐵屯坪水水源保護區、義容汀村河水源保護區、龍窩要和坑水水源保護區、南嶺坪坑水水源保護區、蘇區籣藤坑水水源保護區、柏埔榴坑瀝水源保護區、上義布格水庫水源保護區、黃塘吹羅嶂水水源保護區共16個水源保護區)。
(二)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和實驗區(包括白溪省級自然保護區、雞公嶂市級自然保護區、烏禽嶂縣級自然保護區、仙女灘縣級自然保護區、飛云寨縣級自然保護區、烏凸縣級自然保護區、鹿子嶂縣級自然保護區、七娘坑縣級自然保護區、百牧羊縣級自然保護區、狀元峰縣級自然保護區、蘇區-洋頭縣級自然保護區、鐵丕坪縣級自然保護區、南母寺縣級自然保護區、天娘丫縣級自然保護區、大魯嶂縣級自然保護區、留墩嶂縣級自然保護區、迎排石縣級自然保護區和赤竹坪縣級自然保護區共18個自然保護區)。
(三)東江一級支流、韓江干流及其一級支流河流兩岸(包括秋香江、中壩河、洋頭河、柏埔河、義容河、龍窩水兩岸500m范圍內陸域范圍為禁養區)。
(四)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
4.4禁養區劃定面積及劃定依據
紫金縣2009年下轄18個鎮(含臨江、古竹),開展實施畜禽禁養區劃定管理工作,2014年全縣劃定禁養區面積約1848平方公里(含古竹鎮157.49平方公里,臨江鎮123.71平方公里,兩鎮合計約281.2平方公里),占全縣國土面積(3636.26平方公里)的50.82%。
2019年以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和《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廣東省東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廣東省韓江流域水質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環辦土壤﹝2019﹞55號)、《關于印發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情況排查要求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19﹞73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管理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20﹞33號)、《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廣東省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情況排查的通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畜禽養殖禁養區矢量化邊界圖制定工作的通知》(粵環函﹝2020﹞237號)等文件要求,我縣對全縣禁養區進行了調整劃定,紫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印發紫金縣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劃定方案的通知》(紫府辦〔2020〕4號 ),并開展了畜禽養殖禁養區矢量化工作,實行全縣畜禽養殖禁養區一張圖管理。紫金縣經調整劃定后矢量化數據統計,全縣16個鎮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面積762.45平方公里共36個區域(主要包括:集中式城鎮飲用水源保護區16個、自然保護區18個、城鎮居民區和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劃定的區域),占全縣國土面積(3229.21平方千米,剔除古竹、臨江鎮)的23.61%。全縣共劃出禁養區面積1085.55平方公里,其中:取消禁養區面積392.05平方公里(主要包括:紫金縣風雨亭風景名勝區、紫金縣廟祖石南母寺風景名勝區、紫金天字嶂風景名勝區、紫金鹿子嶂風景名勝區4個風景名勝區共12平方公里,紫金縣村莊、鄉行政區域共380.05平方公里);全縣共優化調整禁養區面積693.5平方公里(無法律法規依據的非重要河流湖庫周邊及古竹、臨江鎮等)。
紫金縣經調整劃定細化后的禁養區與其劃定依據見表4.1-1,各鎮的禁養區面積詳見表4.2-2。
結合紫金縣林業局意見,目前全省自然保護地整合工作在調整中,待調整完成后紫金縣內自然保護地將發生變化,屆時縣政府將根據自然保護地調整情況作出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方案及更新相關矢量圖。
表4.1-1 細化后的禁養區與其劃定依據一覽表
注:以上禁養區區域存在重疊情況的,按《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給出的排序,選擇剔除了重疊部分。排序如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鎮居民區和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劃定的區域。
表4.2-2 紫金縣各鎮的禁養區面積統計一覽表
5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5.1現狀涉及禁養區的規模化養殖場情況及措施
經調查,紫金縣內現狀涉及禁養區的規模化養殖場主要有6家養豬場和20家養雞場,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表5.1-1 紫金縣內現狀涉及禁養區的規模化養殖場情況及措施
5.2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計劃
5.2.1規劃目標
5.2.1.1總體目標
按照紫金縣畜禽養殖場區域劃分,合理規劃和發展畜禽養殖業,控制和削減畜禽養殖排污總量,建立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體系,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納入本地區環境保護規劃中,以加大環境監管力度和工作指導。積極促進畜禽糞便及污水的綜合利用,力爭到2035年,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85%以上,其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95%以上,建設完善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利用設施,確保縣域主要河流、水庫水質良好和飲用水安全,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標納入各級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
5.2.1.2階段目標
(1)2020—2025年目標和指標
逐步完善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收集、處理系統,加快高效生態養殖業的建設,逐步實現污染物資源化利用,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80%以上,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和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85%;其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90%以上,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和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95%。
(2)2026—2035年目標和指標
使畜禽養殖產生的污染物能得以妥善的處理和排放,保護水體和環境衛生,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85%以上,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和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90%;其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95%以上,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和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100%。
5.2.2分區污染防治目標和計劃
5.2.2.1禁養區的污染防治目標和計劃
1、禁養區內不得新建、擴建和改建各類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新建、擴建和改建各類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的選址應盡量遠離禁養區的外邊界。
2、禁養區內現有畜禽規模化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在實施關停轉遷前不得擴大飼養規模(種類和數量),并應采取有效措施削減排污總量或進行污染物綜合利用。
3、縣城及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東江一級支流、韓江干流及一級支流河流兩岸的禁養區內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盡快完成關閉、搬遷和拆除任務,并負責養殖場關閉、搬遷、拆除后廢物的自行清理工作。
4、規模化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部分占用禁養區范圍的,可采取養殖區功能調整的方式進行整改,將占用禁養區范圍的部分區域調整為綠化區、辦公區或人員居住區等,禁養區內不得設置畜禽養殖區、污染物堆放區、污染物處理區等相關功能區。同時不符合規范的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應按照相關要求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技術改造措施。
4、禁養區內現有的畜禽規模化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到2021年12月30日前原則上全部關停或轉遷。
目前禁養區重點治理任務:
1、對轄區內所有的畜禽養殖場所(包括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專業戶、散養戶)進行排查,建立養殖檔案,嚴格控制禁養區內現有養殖規模(養殖種類及數量),確保養殖規模不擴大,污染物總量不增加。
2、通過關、停、轉、遷等手段,逐步關閉禁養區內所有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
5.2.2.2非禁養區的污染防治目標和計劃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7〕48號),非禁養區要構建種養循環發展機制,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以能源化、肥料化作為資源化主導方向,盡可能提高需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
(1)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必須實行規模化生態型養殖和環保型養殖模式,建設畜禽糞便、廢水和其他固體廢棄物進行收集、貯存、防滲漏的設施,并配套建設沼氣池、有機堆肥制造等綜合利用設施。無條件建設綜合利用設施的可以委托專業第三方糞污處理機構處理。第三方處理運輸過程應密閉無灑漏,制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周邊有土地消納條件的,畜禽糞污按《糞便無害化衛生標準》(GB7959)等標準無害化處理后還田利用,按《畜禽糞便還田技術規范》(GB/T 25246)等規范進行還田利用。還田利用前須根據《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進行土地消納能力測算。通過支持在田間地頭配套建設管網和儲糞(液)池等方式,解決糞肥還田“最后一公里”問題。畜禽糞污實現全部綜合利用或還田利用的,不需設排污口。畜禽糞污無法全部綜合利用的,對外環境排放須執行廣東省《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613-2009),且符合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和登記管理。
(2)養殖專業戶參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管理,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和登記管理。
(3)散養戶建場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八十三條等法律法規達到基本的污染防治要求,應當配備沉淀池、三級化糞池等設施,不得將糞污隨意堆放和排放,同時做好防滲漏、防溢流措施,禁止向自然水體或者其他區域直接排放畜禽糞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探索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方可飼養的方案。各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導各村民委員會將畜禽散養戶納入村規民約管理,保護農村生態環境,保障農村干凈、整潔、平安、有序。
各鎮在2021年3月1日前發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各鎮非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所(含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專業戶及散養戶)依法辦理環評及排污許可手續,完善糞污綜合利用及污染治理設施。對期限內不執行整改要求或達不到整改要求的,由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提請當地人民政府在2021年12月30日前依法予以關停。
2、非禁養區內所有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應堅持“綜合利用優先,資源化、無害化和減量化”原則,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嚴格控制含重金屬的畜禽飼料添加劑、獸藥的使用,實現科學養殖、飲排分離、雨污分離和干濕分離,具備納管條件的畜禽養殖場必須將污水納入污水管網,有條件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要添置有機肥加工設施及建立與排污量相匹配的生態農業示范基地,積極采用生物治理技術,到2025年使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80%以上,其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90%以上;到2035年使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85%以上,其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90%以上。凡以“公司加農戶”形式經營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應由公司負責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到農戶,并進行規范化管理。
3、非禁養區內所有畜禽養殖場(含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專業戶和散養戶)應加強對病死畜禽尸體的處理和處置,可設置專用焚燒設施,但要防止焚燒產生的煙氣對周圍大氣環境造成的污染;不具備焚燒條件的養殖場也應采取其他無害化處理處置方式。
4、在非禁養區新建、改建和擴建畜禽養殖場,必須符合城鎮總體規劃及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
5、在非禁養區新建、改建和擴建禽畜養殖場,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辦理相關手續。
6、在非禁養區新建、改建和擴建畜禽養殖場,必須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應按有關規定開展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對一時難以達到設計規模的,可以實行分階段驗收。
7、非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和登記管理。
8、紫金縣內森林公園和濕地公園未劃入畜禽養殖禁養區的環境敏感區域,應按森林公園和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地的相關要求進行保護,控制畜禽養殖區域。新建、擴建和改建各類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選址應不占用自然保護地,盡量遠離自然保護地的外邊界。
目前非禁養區重點治理任務:
1、全面排查區域內的養殖場,建立養殖檔案。
2、規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需要開展環評的養殖場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后方可進行建設(含新建、改建、擴建)。
3、對各養殖場提出糞污綜合利用及污染防治要求,逐步實現污染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
5.3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措施
5.3.1總體原則
1、堅持分區分類施策,多種模式并進
禁養區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專業戶一律關停或轉遷,散養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八十三條等法律法規達到基本的污染防治要求,應當配備沉淀池、三級化糞池、小型沼氣池、人工濕地、氧化塘等設施,不得將糞污隨意堆放和排放,同時做好防滲漏、防溢流措施,禁止向自然水體或者其他區域直接排放畜禽糞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探索進行村內公示無異議后方可養殖的方案。
非禁養區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排放污染物,應當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或養殖專業戶若具備足量的消納用地(自行配套或與第三方簽約),宜在場內建設畜禽糞污無害化處理設施將畜禽糞污無害化處理后生態還田、種養結合綜合利用,以地定肥;若不具備足量消納用地,可自行在場內建設大中型沼氣池、堆肥設施生產沼氣、有機肥料等物質。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或養殖專業戶應當設置符合環保要求的畜禽糞便的堆放場所,實行無害化處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糞便的散落、溢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或養殖專業戶不得向水體或者其他環境直接排放畜禽糞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沼液、沼渣進行無害化處理后作為肥料還田。污水通過厭氧消化后進一步通過氧化塘、人工濕地等自然生態處理。
2、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合理引導生態養殖小區建設。
開展“抓小區、帶農戶、促進農民增收”活動。引導散養戶進入養殖小區,實現人畜分離,改進畜舍結構,推進村莊整治和房屋整修,改變村容村貌,為建設較高標準的美麗鄉村創造條件。
3、大力發展循環農業,提高廢物綜合利用率。
一是深化沼氣建設。以畜禽糞便為基本原料,建設“簡便適用、造價低廉、運行費低”的小型沼氣池,通過初步發酵,產生的沼氣用于燃燒、照明和保暖等綜合利用;同時,結合沼氣建設配套改造生產生活設施,改善農村衛生條件,進而改善村容村貌,促進鄉風文明。
二是發展循環經濟。在周邊有相當規模的農田、魚塘、果園的規模場,采用種養結合的生態循環模式,利用管道、貯存池,把經過發酵的污水用于農田、果園和魚塘,種植優質果樹,林下種草,發展畜禽養殖,提高經濟效益;在周邊沒有農田、魚塘和果園的規模場,可采用干濕分離法進行排泄物處理,干的糞便進行干燥無害化處理,打包銷售給種植戶,污水經厭氧、好氧處理,使其達到排放標準。
4、大力推廣畜禽養殖場清潔生產技術。清潔生產是將畜禽養殖污染預防戰略持續應用于畜牧生產全過程,通過不斷改善管理和技術,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污染排放,清潔生產推廣技術對于防治畜禽養殖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過采用科學合理的飼料配方、先進的清糞工藝和飼養管理技術,可大幅度降低污染物產生量。如環保型飼料應用現代營養學原理,通過生物制劑、微生物酶制劑、飼料顆粒化、飼料膨化或熱噴等技術處理,在不降低畜禽生產水平的基礎上,從源頭上控制各種營養物質的攝入,提高畜禽的飼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飼料中氮的利用率,并抑制、分解、轉化排泄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從而降低氮、磷和各種金屬物質的排泄量和有害氣體排放量。同時,通過對畜牧場區的綠化、立體養殖等措施,可實現畜牧養殖業無廢物排放,資源再生利用的綠色畜牧產業。
5、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設和投入。如在養殖場的圈舍、糞堆、糞坑中噴灑微生物制劑可以有效減少臭氣的發生;對養殖場的地面進行硬化處理,建設并完善排水設施,避免污水溢流;建立病死畜禽尸體收集點,將病死畜禽尸體收集后妥善處理,加強養殖廢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通過微生物技術,使養殖廢水達標排放,循環使用。
6、加強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和監管。建議市、縣兩級政府充分認識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要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并把市場機制與政府干預有機結合起來,協調好保護區、治理區、受益區的利益關系。在具體工作中,應當實行綜合利用優先,資源化、無害化和減量化的原則;建議分步實施,由淺入深,優先解決重點地區、環境敏感區域的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注意認真總結推廣成功的、切實可行的經驗與做法,鞏固發展污染防治成果;在管理上、技術上以及工程措施上逐步深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
5.3.2畜禽養殖場疫病衛生防治措施
養殖場疫病衛生防治有利于加強環境衛生,減少病死畜禽量。在日常管理中,對于疫病的防治措施應注意以下幾點:
1、提高養殖人員專業素質,增強防病觀念
在預防傳染的措施上,首先應從養殖人員的管理著手做起,提高養殖人員的專業素質,經常進行思想教育和技術培訓等工作,逐步提高他們對傳染病“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觀念,并自覺遵守防疫制度,畜禽養殖場設專人負責防疫工作。
2、衛生管理和環境消毒
(1)凈化環境,搞好全場衛生清潔工作
傳染病源一般抵抗力較強,受污染的場地難以徹底將其消滅。因此,堅持做好日常的環境清潔和消毒工作,定期進行全場徹底大消毒,減少或消滅環境中的病毒和其他不利因素,是預防傳染病最有效的手段。
(2)把好門口消毒關
場門口設置消毒池,專人執行消毒工作。消毒藥可選用強力消毒靈、燒堿、抗毒威、毒茵凈、百毒殺等,工作人員進舍前應換上已消毒的服裝鞋帽,外來人員及車輛等必須嚴格消毒后進場。
(3)加強衛生整理
嚴格搞好飼料及飲水的衛生管理,每天堅持做好房舍的清潔工作,并清洗各類工具、飼槽、水具等。
(4)堅持滅鼠、滅蟲,減少疾病傳播
每月進行1~2次全場性投藥,并長期堅持,盡量減少中間媒介體,減少傳播機會。
(5)加強防疫
留心觀察,有病畜禽或疑似病畜禽均應立即隔離或安全處置。
(6)加強管理
規模畜禽養殖場要實行小區或棟舍“全進全出”的飼養管理方式,以消除連續感染、交叉感染,畜禽出欄后,喂養舍要徹底清掃、沖洗和消毒,并空置半個月以上方可再次進畜禽。動物防疫監督部門要到場到戶檢疫,認真做好畜禽檢疫工作,做到及早發現疫情,并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防止傳染源進入市場流通渠道。
3、藥物預防
合理的使用藥物, 即可預防畜禽的感染發病,又可消滅傳染病原,凈化環境。因此,在生產實踐中預防傳染病,都采用早期投藥,投藥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階段性
某些疾病是在特定的易感期齡、發病季節或環境條件下存在的。根據這些規律,有針對性的用藥,將會收到理想的效果。
(2)時效性
用藥時機至關重要,疾病在萌發狀態或感染初期用藥效果較好,若出現明顯的臨床癥狀或形成流行后,再用藥則往往效果欠佳。
(3)準確性
目前藥品種類繁多,同種疾病可選藥物往往有多種。做好藥敏試驗再行用藥是解決用藥準確性的切實可行方法。
(4)合理性
使用藥品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根據家畜自身狀況確定用法、用量、療程等。
(5) 安全性
應慎用毒性過大、副作用強的藥物。
4、畜禽的免疫接種
對種豬、種雞、種鴨等要結合當地疫情進行定期檢疫或臨時檢疫。必要時請技術人員進行化驗檢查,對查出的結核病等陽性病例,應當隔離,分別進行治療、育肥、屠宰或捕殺淘汰,以保證種畜禽健康。對新引進的種畜禽,要查對產地獸醫部門的預防注射證明和檢疫證明,隔離觀察一段時間,經過免疫注射,確認健康后方準進入飼養區。
同時要建立預防接種制度。預防接種,就是對健康畜禽在適當的時機注射一定數量的疫苗和菌苗,使畜禽產生抵抗這種傳染病的免疫力。預防接種分為平時定期預防接種和發生病情時的緊急預防接種兩種。
5、建立疫病報告制度
畜禽養殖場要實行規范化管理,每棟畜禽養殖舍內畜禽的數量、精神狀況、發病死亡情況、飼料消耗、糞便性狀每天都應加以記載,發現有病死畜禽,要及時向當地獸醫部門及主管部門報告,以便及早確診,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消滅傳染源和切斷傳播途徑是防控動物疫病的主要措施。尤其針對近年爆發的非洲豬瘟疫情,應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可歸納為“滅、查、限、禁”。滅,即快速消滅疫源。一旦發現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務必堅決,行動務必迅速,措施務必全面到位,抓好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工作,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徹底拔除疫點,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滅,即快速消滅疫源。一旦發現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務必堅決,行動務必迅速,措施務必全面到位,抓好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工作,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徹底拔除疫點,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查,即全面加強排查監測。針對生豬交易市場、屠宰場、無害化處理廠等重點區域和關鍵環節,加大巡查頻次,開展針對性抽樣監測。限,即限制生豬移動。要求各地切實加強生豬調運監管,同時從嚴從重處罰違法調運行為。禁,即禁止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廚剩余物飼喂生豬。
5.3.3污染防治措施
5.3.3.1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基本思路
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生態化、產業化的基本原則,對畜禽糞污進行綜合處理。
1、減量化。在畜禽養殖過程中,通過干濕分離、雨污分流、飲污分離等技術手段,減少廢棄物的產生,降低治理成本。如對豬的飼養過程,采用“改自來水沖圈為無水打掃、改滴供水為自動乳嘴式飲水、改稀料喂養為干濕料飼喂養、推廣良種、縮短飼養周期”等技術措施,減少糞尿排泄。
2、無害化。將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控制環境污染。首先將糞便干濕分離,干糞經堆積自然發酵后,用作肥料,污水經厭氧消化及氧化塘或人工濕地等處理后,實行達標排放。
3、資源化。通過制作有機肥、再生飼料等綜合利用途徑,減少污染物排放。如養殖場可建設沼氣池和有機復合肥料廠或再生飼料廠,變廢為寶。
4、生態化。將養殖業與種植業、水產業、林業等有機結合,推廣“雞-豬-沼-菜”等生態養殖模式,減少化肥使用量,積極發展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以促進養殖業生產和農業生產的生態化。
5.3.3.2畜禽養殖污染預防技術
1、畜禽科學飼喂技術
采用培育優良品種、科學飼養、科學配料、應用無公害的綠色添加劑和高新技術改變飼料品質及物理形態等措施,提高畜禽飼料的利用率,尤其是氮的利用率,同時可降低畜禽排泄物中氮的含量及惡臭氣體的排放。
畜禽養殖飼料應采用合理配方,在飼料中補充合成氨基酸,提高蛋白質及其他營養的吸收效率,減少氨氣排放量和糞便的產生量。畜禽養殖飼料中添加微生物制劑、酶制劑和植物提取液等活性物質,可減少污染物排放和惡臭氣體的產生。
分階段飼喂,即用不同養分組成的日糧飼喂不同生長發育階段的畜禽,使日糧養分更接近畜禽的需要,可避免養分的浪費和對環境的污染。養殖場場區、畜禽舍和器械等消毒應采用環境友好的消毒劑和消毒措施,包括紫外、臭氧以及雙氧水等方法,防止產生氯代有機物及其他二次污染物。
2、干清糞技術
干清糞技術是畜禽糞尿固液分離,單獨清除糞便的養殖場清理工藝。根據養殖場規模情況可選擇人工或機械清糞工藝。人工清糞就是利用清掃工具人工將畜禽舍內的糞便清掃收集。該技術適用于小型養殖場,具有設備簡單、能耗低、投資少等優點;但勞動量大,生產效率低。
機械清糞指采用專用的機械設備進行清糞,適用于中型及以上規模養殖場。機械清糞效率高,但一次性投資較大,運行維護費用較高,清糞機工作時噪音較大。養豬場通常采用鏈式刮板清糞機或往復式刮板清糞機等機械;養牛場的清掃及廢物的裝卸通常使用可伸縮全輪驅動裝載機;養雞場通常采用傳送式雞糞輸送裝置。
3、病死畜禽尸體的處理與處置
①特大型或大型養殖場可采用高溫滅菌方法,破碎后進入沼氣發酵反應器。
②對于未采用厭氧發酵技術的大型養殖場或在養殖密集區應集中設置焚燒設施,同時焚燒產生的煙氣應采取有效的凈化措施,防止煙塵、一氧化碳、惡臭等對周圍大氣環境的污染。
③不具備焚燒和高溫滅菌條件的養殖場應設置安全填埋井。
4、養殖場臭氣污染控制技術
(1)物理除臭技術
采用向糞便或舍內投(鋪)放吸附劑減少臭氣的散發。吸附劑宜采用沸石、鋸末、膨潤土以及秸稈、泥炭等含纖維素和木質素較多的材料。
(2)化學除臭技術
向養殖場區和糞污處理廠(站)投加或噴灑化學除臭劑消除或減少臭氣的產生。宜采用的化學氧化劑有高錳酸鉀、重鉻酸鉀、雙氧水、次氯酸鈉、臭氧等。
(3)生物除臭技術
生物除臭技術即采用“微生物”降解技術,利用生長在濾料上的除臭微生物對硫化氫、二氧化硫、氨氣以及其他揮發性的有機惡臭物進行降解。生物除臭包括生物過濾法和生物洗滌法等。
(4)場區綠化
在養殖場地以及周圍種植綠色植物,可有效防止氣味擴散,降低場區溫度和噪音、提高環境質量。
種植綠色植物首先可以降低風速,防止氣味傳播到更遠的距離,減少氣味的污染范圍。根據國內的研究資料表明,在場區上風向種植防風林可使場區風速降低75~80%,有效范圍可達樹高的10倍。同時綠色植物還可通過控制溫度改善局部環境。樹葉還可以直接吸收、過濾含有氣味的氣體和塵粒,從而減少空氣中的氣味,有害氣體經過綠化帶后,至少有25%被吸收,惡臭可減少約55%。樹木通過光合作用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釋放氧氣,可使動物呼出的二氧化碳減少60%,改善空氣質量。在場區及其周圍種植高大樹木,還能凈化。澄清大氣中的粉塵,據測定可減少35~67%;與此同時,減少了空氣中的微生物,細菌總數可減少22~79%,甚至某些樹木的額花、葉能分泌殺菌物質,可殺死細菌、真菌等。
構筑防護樹木時需要考慮的因素有樹木的種類、樹木的栽植方法、位置、栽植密度、林帶的大小、形狀等。研究發現,樹的高度、樹葉的大小與處理效果成正比,四季常青的樹木有利于一年四季的氣味的控制;松樹的除臭效果比山毛櫸高4倍,比橡樹高2倍。
5.3.3.3畜禽糞便堆肥技術
堆肥是指在有氧條件下,微生物通過自身的生物代謝活動,對一部分有機物進行分解代謝,即氧化分解以獲得生物生長、活動所需要的能量,把另一部分有機物轉化合成新的細胞物質,使微生物生長繁殖,產生更多的生物體;同時好氧反應釋放的熱量形成高溫(>55℃)殺死病原微生物,從而實現畜禽糞便減量化、穩定化和無害化的過程。
1、畜禽糞便堆肥技術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畜禽糞便堆肥通常包括前處理、好氧發酵、后處理以及貯存等過程。發酵前需與發酵菌劑、秸稈混合,同時調節水分和碳氮比等指標,發酵過程中不斷進行翻堆,從而促使其腐熟。堆肥的主要污染物即惡臭氣體、粉塵及濾液。
2、畜禽糞便堆肥技術工藝類型
(1)自然堆肥
自然堆肥法,是指在自然條件下將糞便拌均攤曬,降低含水率的同時,糞便在好氧菌的作用下進行發酵腐熟。該技術投資小、易操作、成本低;但處理規模小、占地大、干燥時間長,易受天氣影響;且堆肥時產生臭味及環境污染,該技術適用于散養戶。
(2)條垛式主動供氧堆肥
條垛式主動供氧堆肥是將混合堆肥物料成條垛堆放,通過人工或機械設備對物料進行不定期的翻堆,通過翻堆實現供氧,為加快發酵速度,可在垛底設穿孔通風管,利用鼓風機進行強制通風。條垛的高度、寬度和形狀完全取決于物料的性質和翻堆設備的類型。該技術成本低,但占地面積較大,處理時間長,易受天氣的影響,易對地表水造成污染,適用于中小型畜禽養殖場。
(3)機械翻堆堆肥
機械翻堆堆肥是利用攪拌機或人工翻堆機對肥堆進行通風排濕,使糞污均勻接觸空氣,糞便利用好氧菌進行發酵,并使堆肥物料迅速分解,防止臭氣產生。該技術操作簡單,生產環境較好,適用于大中型養殖場。
(4)轉筒式堆肥
轉筒式堆肥裝置是指在可控的旋轉速度下,物料從上部投加,從下部排出,物料不斷滾動從而形成好氧的環境來完成堆肥。該技術自動化程度較高,投資相對較低,且生產環境較好,適用于中小型養殖場。
5.3.3.4畜禽養殖生物發酵床技術
生物發酵床技術是按一定比例將發酵菌種與秸稈、鋸末、稻殼以及輔助材料等混合、發酵形成有機墊料,將有機墊料置于特殊設計的豬舍內,利用微生物對糞便進行降解、吸氨固氮而形成有機肥。
1、畜禽養殖生物發酵床技術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首先利用高效復合微生物菌,按一定比例將菌種、鋸末以及一定量的輔助材料混合、發酵形成有機墊料,將有機墊料填充到經過特殊設計的豬舍里。豬長期生活在有機墊料上,豬的排泄物能夠與有機墊料充分混合,并被微生物迅速降解、消化為有機肥料。
圖5.3-1 畜禽養殖生物發酵床技術工藝流程圖
畜禽養殖污染物中含有豐富的有機質、氮、磷和鉀等各種微量元素和活性物質,可被資源化利用。但若處理利用不當,可導致面源污染;同時,畜禽養殖污染物也含有大量寄生蟲卵、病原微生物等病原體,易導致人畜疾病傳播。
2、畜禽養殖生物發酵床技術工藝類型與技術經濟適用性
該技術能使豬糞尿在豬圈內充分降解,養殖過程無污染物排放,能夠實現養殖過程清潔生產。與傳統方法相比,具有操作簡單、投資成本低、飼養成本低、節約水資源等優點,適用于中小型養豬場。發酵床按建設模式不同又分為地上式、地下式和半地下式。
地上式發酵床優點是能夠保持豬舍干燥,防止高地下水位地區雨季返潮,但建設成本較高,適用于南方地區以及江、河、湖、海等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地下式發酵床優點是建設成本相對較低、保溫性能好,但透氣性較差,且日常養護成本較高,適用于北方干燥或地下水位較低的地區。
5.3.3.5畜禽養殖糞污厭氧消化及發酵產物綜合利用技術
畜禽糞污厭氧消化技術是指在厭氧條件下,通過微生物作用將畜禽糞污中的有機物轉化為沼氣,厭氧消化可降低畜禽糞污中有機物的含量,減少體積,并可產生沼氣(清潔能源)。發酵后沼氣經脫硫脫水后可通過發電、直燃等方式實現利用,沼液、沼渣等可以作為農用肥料回田。
1、綜合利用技術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畜禽糞污經勻漿池(或調節池)調節水質水量后,提升到厭氧消化池。厭氧消化池產生的沼氣經凈化后再利用,出料經固液分離后,沼渣可制備有機肥后回田利用,沼液除部分回流外,其余部分可作為液體肥料利用或進一步處理。厭氧消化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沼液、沼渣、沼氣利用時排放的尾氣及設備噪聲。
圖5.3-2 畜禽養殖綜合利用技術工藝流程圖
2、綜合利用技術工藝類型及技術適用性
(1)連續攪拌反應器(CSTR)技術
連續攪拌反應器技術是指在一個密閉厭氧消化池(或罐體)內完成料液的發酵、產生沼氣的技術。發酵原料的含固率通常在8%左右,通過攪拌使物料和反應器內微生物處于完全混合狀態,一般采用機械攪拌。
投料方式采用連續投料或半連續投料運行,反應器一般運行在中溫條件(33-35℃),在中溫條件下的停留時間為20-30d。該技術可以處理高懸浮固體含量的原料,消化器內物料均勻分布,避免了分層狀態,增加了物料和微生物接觸的機會。該工藝處理能力大,產氣效率較高,便于管理,適用于超大和大型沼氣工程。
(2)升流式固體厭氧反應器(USR)技術
升流式固體厭氧反應器技術是指原料從底部進入反應器內,與反應器里的厭氧微生物接觸,使原料得到快速消化的技術。未消化的有機物和厭氧微生物靠自然沉降滯留于反應器內,上清液從反應器上部溢出。
使固體與微生物停留時間高于水力停留時間,從而提高了反應器的效率。相比CSTR反應器,USR反應器擁有更大的高徑比,通常大于1.2。同時,USR技術對布水均勻性要求較高,需設置布水器(管)。
為了防止反應器頂部液位高度發生結殼現象,應在反應器頂部設置噴淋管。USR運行溫度與停留時間與CSTR基本相同,目前國內多采用中溫發酵。該技術優點是處理效率較高,管理簡單,運行成本低,適用于中、小型沼氣工程。
(3)升流式厭氧污泥床(UASB)技術
UASB由污泥反應區、氣液固三相分離器(包括沉淀區)和氣室三部分組成。在底部反應區內存留大量厭氧污泥。污水從厭氧污泥床底部流入與污泥層中的污泥進行混合接觸,污泥中的微生物將有機物轉化為沼氣。
污泥、氣泡和水一起上升進入三相分離器實現分離該技術優點是反應器內污泥濃度高,有機負荷高,水力停留時間長,無需混合攪拌設備。缺點是:進水中懸浮物需要適當控制,不宜過高,一般在100mg/L以下;對水質和負荷突然變化較敏感,耐沖擊力稍差。適用于大中型養殖場液體糞污處理的預處理。
(4)沼氣脫硫技術
畜禽糞污發酵所產生的沼氣中含硫量通常為0.3%-1.5%,沼氣需經過脫除硫分后方可利用。沼氣脫硫技術通常包括干法脫硫、濕法脫硫、生物脫硫三類,脫硫效率通常均可達到99%以上。
(5)沼氣脫水技術
畜禽糞污發酵所產生的粗沼氣中含水量很高,沼氣均需經過脫除水分后方可利用。常見的脫水方法有冷分離法、溶劑吸收法、固體物理吸水法。
冷分離法,是利用壓力能變化引起溫度變化,使水蒸汽從氣相中冷凝下來的方法。溶劑吸收法,是利用氯化鈣、氯化鋰及甘醇類等脫水溶劑實現對水的吸收。固體物理吸水法是通過固體表面力作用實現水分的脫除,根據表面力的性質分為化學吸附和物理吸附。沼氣脫水技術處理效率較高,且投資和運行成本均較低,目前多選用冷分離法脫水。
(6)沼氣熱電聯產技術
沼氣熱電聯產技術是指利用以沼氣為燃料的發電機組,以及配套的余熱回收系統,將沼氣轉化為電能和熱能。一般沼氣30%-40%可利用的能量以電能形式回收,1Nm3沼氣發電1.0-1.5kW?h。剩余能量大部分以熱能形式回收,一般占沼氣40%-50%可利用的能量。該技術適用于大中型養殖場發電自用或發電并網,發電前需對沼氣進行脫硫、脫水處理。
(7)沼氣直燃技術
沼氣直燃技術是指采用沼氣直接燃燒以產生熱能,通過鍋爐或專用灶具實現沼氣能量的利用。沼氣的熱值為35.9MJ/m3,與煤炭相當。該技術適用于中小型養殖場或沼氣工程沼氣自用或居民集中供氣,直燃前需對沼氣進行脫硫、脫水處理。
(8)沼渣、沼液土地利用技術
沼渣、沼液養分含量較為全面,含有非常豐富的氮、磷、鉀、氨基酸、微量元素、B族維生素、各種水解酶、有機酸和腐殖酸等生物活性物質,刺激作物生長,增強作物抗逆性及改善產品品質,是優質的有機肥料,可廣泛應用于農業、園林綠化、林地、土壤修復和改良等領域。
沼液主要用于灌溉、制作水溶肥料和濃縮肥,沼液必須經過充分厭氧消化。沼液資源化利用前需要進行消毒處理,衛生學指標應符合《沼肥施用技術規范(NY/T 2065-2011)》第6.2條的規定。非灌溉季節處理后沼液的貯存,應設置專門的貯存設施,貯存設施應符合《沼氣工程技術規范第1部分:工藝設計(NY/T1220.1-2006)》第10.3條的規定。沼液用于蔬菜、果木、花卉和大田施用,應根據作物需肥量和需水量等因素進行調配;作為灌溉水施用,水質應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48-2005)》的規定。沼液用于灌溉后處理典型技術:沼液—沉淀—消毒—貯存—配水—蔬菜、果木、花卉和大田灌溉。沼液用做水溶肥料后處理技術:沼液—沉淀/過濾—消毒—調質—水溶肥料。沼液達標排放處理技術:沼液—沉淀—曝氣池—穩定塘—膜生物反應器—消毒—達標排放。
沼渣作為肥料或基質利用,利用前需進行無害化處理。無害化處理應按照《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NY/T 1168-2006)》的規定執行,無害化指標按照《糞便無害化衛生要求(GB 7959-2012)》的規定執行。沼渣的貯存應符合《沼氣工程技術規范第1部分:工藝設計(NY/T1220.1-2006)》第11.2條的規定,貯存設施應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 (HJ497-2009)》第6.1.2條的規定。沼渣制取有機肥料典型技術:沼渣—調質—堆漚—腐熟—干燥—粉碎—篩分—有機肥。
(9)綜合利用技術的消耗
中溫厭氧發酵對有機物的降解率通常可以達到50%以上,畜禽糞污厭氧消化會產生沼氣,通常產氣能力為0.2~0.4L/kgTS,沼氣中甲烷含量為50%~70%,二氧化碳含量為30%~50%,硫化氫含量為0.1%~0.3%。
使用化學脫硫方法脫硫效率一般在99%以上。畜禽糞污厭氧消化能耗主要用于維持厭氧反應溫度及維持泵、攪拌設備等設備運轉。能耗水平取決于厭氧消化攪拌方式,通常為5~8W?h/m3。
沼渣、沼液利用過程的主要能源消耗來自固液分離設備、泵等驅動力消耗,能耗分別為15~40kW?h/tDS、5~20kW?h/tDS和30~60kW?h/tDS。沼氣凈化與綜合利用過程的能耗主要用于維持各級設備的運轉。主要消耗包括脫硫劑、脫水劑、脫碳溶劑等。
(10)綜合利用技術的污染物排放
發酵產物沼渣、沼液體積較大,含固率較高,通常在1%-2%之間,并且沼液中含有大量未降解的有機物和氮、磷等營養元素,其中化學需氧量為8000~20000mg/L、氨氮為3000~8000mg/L、總磷為300~800mg/L。如不妥善處理會造成二次污染。
沼渣、沼液處理過程會產生少量惡臭氣體;沼渣制取有機肥過程中會產生粉塵。沼氣凈化過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為更換的脫硫藥劑,以及排放的單質硫。沼氣燃燒或發電會產生尾氣,尾氣中主要污染物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
5.3.3.6畜禽養殖廢水治理技術
畜禽養殖廢水處理技術是指依賴有氧條件下優勢菌種的生化作用完成液體糞污處理的工藝。廢水中的污染物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轉化為二氧化碳、氮氣、硝酸鹽氮等無機物。
1、畜禽養殖廢水治理技術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對于無法實現農業利用的沼液,或采用糞便堆肥技術而排放的廢水,應利用厭氧+好氧的方式進行處理。廢水依次經過初次沉淀池、厭氧反應器、好氧反應器、二沉池等處理設施,出水排放或回用。畜禽養殖廢水自然處理及好氧處理過程所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柵渣、剩余污泥以及曝氣過程產生的惡臭、二氧化碳等。
圖5.3-3 畜禽養殖廢水治理技術工藝流程圖
2、畜禽養殖廢水治理技術工藝類型與技術經濟適用性
(1)畜禽廢水自然處理法
包括土地處理法和氧化塘處理法。按運行方式的不同,土地處理技術可分為慢速滲濾處理、快速滲濾處理、地表漫流處理和濕地處理等技術。
氧化塘按照優勢微生物種屬和相應的生化反應的不同,可分為好氧塘、兼性塘、曝氣塘和厭氧塘四種類型。好氧塘的水深通常在0.5m左右,BOD5去除率高,在停留2~6天后可達80%以上。兼性塘較深,一般在1.2~2.5m,可分為好氧區、厭氧區和兼性區,在多種微生物的共同作用下去除廢水中的污染物。
厭氧塘有單級厭氧塘和二級厭氧塘。自然處理法基建投資少,運行管理簡單,耗能少,運行管理費用低;但是,自然處理工藝占地面積大,凈化效率相對較低,適用于具備場地條件的中小型養殖場液體糞污處理。
(2)完全混合活性污泥法
完全混合活性污泥法工藝是一種人工好氧生化處理技術。廢水經初次沉淀池后與二次沉淀池底部回流的活性污泥同時進入曝氣池,通過曝氣廢水中的懸浮膠狀物質被吸附,可溶性有機物被微生物代謝轉化為生物細胞,并被氧化成為二氧化碳等最終產物。
曝氣池混合液在二次沉淀池內進行分離,上層出水排放,污泥部分返回曝氣池,剩余污泥由系統排出。完全混合活性污泥法停留時間一般為4~12d,污泥回流比通常為20%~30%。BOD5有機負荷率一般為0.3~0.8kg?BOD5/m3?d,污泥齡約2~4d。
完全混合活性污泥法工藝的特點是:承受沖擊負荷的能力強,投資與運行費用低,便于運行管理。缺點是:易引起污泥膨脹,出水水質一般。該技術適用于中小型養殖場液體糞污處理。
(3)序批活性污泥法(SBR)
序批活性污泥法是集均化、初沉、生物降解、二沉等功能于一池,無污泥回流系統的一種處理工藝。序批活性污泥法(SBR)停留時間一般為20~50d,污泥回流比通常為30%~50%。
BOD5有機負荷率通常為0.13~0.3kg?BOD5/m3?d,污泥齡約5~15d。該工藝可有效去除有機污染物,工藝流程簡單,占地少,管理方便,投資與運行費用較低,出水水質較好,適用于大中型養殖場液體糞污處理。
(4)接觸氧化工藝
生物接觸氧化法也稱淹沒式生物濾池,其在反應器內設置填料,經過充氧的廢水與長滿生物膜的填料相接觸,在生物膜生物的作用下,污水得到凈化。接觸氧化工藝停留時間通常為2~12d,BOD5有機負荷率通常為1.0~1.8kg BOD5/m3?d。
生物接觸氧化法具有體積負荷高,處理時間短,占地面積小,生物活性高,微生物濃度較高,污泥產量低,不需污泥回流,出水水質好,動力消耗低等優點;但由于生物膜較厚,脫落的生物膜易堵塞填料,生物膜大塊脫落時易影響出水水質。該技術適用于大中型養殖場液體糞污處理。
(5)畜禽養殖廢水治理技術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畜禽養殖廢水自然處理技術BOD5去除率通常在50%~80%之間,對總氮、總磷的去除效果較差。
完全混合活性污泥法、序批活性污泥法、接觸氧化工藝COD去除率通常在65%~95%左右。養殖廢水好氧處理技術的主要能源消耗來自提升泵、鼓風機、污泥濃縮脫水設備等驅動力消耗。
能耗與廢水水質和出水標準有較大關系。通常能耗為0.3~1kW?h/m3。養殖廢水好氧處理過程所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柵渣、剩余污泥等。污泥濃縮脫水后仍殘余大量泥餅,需進行安全處置。
5.3.3.7畜禽養殖糞污處理及綜合利用新技術
1、畜禽糞便干發酵技術
干發酵技術又稱固體厭氧發酵,是將高含固率的畜禽糞便直接作為發酵原料,利用厭氧微生物發酵產生沼氣,反應體系中的固體含量(TS)通常在20%~40%左右。目前國內外干法發酵技術包括車庫型、氣袋型等。
干發酵技術具有系統穩定、處理量大以及占地面積小等優勢,其容積產氣率較傳統濕式發酵高2~3倍,且發酵殘余物含固率較高,避免了發酵沼液處理處置困難等問題。但是,由于干發酵底物固體含量較高,接種物與底物混合困難,因此導致發酵過程傳質、傳熱均存在一定問題。
2、沼液高值利用技術
沼液高值利用是指采用濃縮技術減少沼液產出量,提高液肥中有機質和營養物質含量。在濃縮過程中,濃縮液營養成分不損失,通過性質穩定化、營養元素復配以及添加植物促生劑和微生物防菌劑,生產有機沼液營養液;清液回流到厭氧消化,減少工藝需水量和排放量。
沼液濃縮比例一般在4~5倍左右。沼液高值利用技術適用于大型養殖場沼氣工程,可有效實現沼液的減量化,大大降低了運輸成本,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但一次性投資較大。
3、沼渣高值利用技術
沼渣高值利用是指通過沼渣改性、添加生物菌劑、進行養分的配比調控和造粒,制造兼有肥效和防病特性的優質高效復合有機肥的技術。
4、沼氣脫碳技術
畜禽糞污發酵所產生的沼氣中含二氧化碳含量通常為30%~45%。沼氣脫碳技術通常包括化學吸收法、變壓吸附法(PSA)、冷分離法、膜分離法等。去除率一般在95%以上。化學吸收法是利用吸收液(通常為堿性)吸收沼氣中的二氧化碳的方法。變壓吸附法主要利用分子篩對混合氣體中的二氧化碳進行分離。
冷分離法是通過冷卻將沼氣中的二氧化碳逐漸析出。膜分離法是利用膜的選擇透過性實現二氧化碳與甲烷的分離。適用于大型養殖場沼氣工程,一次性投入較大,但經濟效益較好,沼氣脫碳后可作為天然氣并入城市燃氣管網或車用燃料,脫碳前需對沼氣進行脫硫、脫水處理。
5.3.3.8本規劃推薦畜禽養殖場糞便污染治理措施
1、改革工藝減少或消除糞便污染
禽畜養殖場應采用干清糞工藝(如采用機械干清糞、漏糞地板等工藝),畜舍內采用糞水分流;對于現有的禽畜養殖場須限期整改,采用干清糞工藝,并采用糞水分流、雨污分流。糞水分流包括:糞與尿、污水分流,尿和污水可以混合,但是糞盡量不要混入尿和污水中;糞與飲水槽剩水分流,食槽水與地面尿污水分流。
糞、水分流便于糞便運輸和無害化處理,污水中糞的含量低,也便于污水的凈化處理,同時降低肥料養分的損失。
2、農牧結合,整體規劃
養殖場內外統一規劃,農牧結合,將種植業和養殖業結合起來考慮,做到“豬—沼—漁、豬—沼—田”,排泄物經處理成為農田肥料和漁業飼料,產生的沼氣作為生活和生產能源,達到綜合利用的目的。即解決了畜禽養殖排泄物污染問題,又促進生態農業的發展。
為了便于控制污染和糞肥還田,需要控制養殖場規模過大。根據廣東省的生豬養殖經驗,豬場的最佳規模是5000頭存欄量,易于達到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因此本次規劃鼓勵生豬養殖規模為存欄量1000~10000頭的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的建設。
3、加強管理
畜禽場糞便管理應規范化、制度化,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規章制度來保證治理系統的正常運行。
(1)實行場長負責制和場內崗位負責制。作為場長,有責任既做到本場的畜禽養殖持續穩定發展,又使畜禽糞便不污染場內外環境;將全場防止污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班組和個人,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防止畜禽養殖糞便污染應作為養殖場場長業績的考核指標。
(2)實行畜禽糞便共用合同。供肥單位是養殖場,堆制后供給種植單位,雙方應簽合同書,明確使用量、運輸責任、有償或無償使用等細節。污水作灌溉農田用,也應與有關單位簽訂合同。
(3)制定防止污染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分為糞便管理、污水管理、其他環境管理(飼料、畜舍、死亡畜處置)、環境監測、組織分工等。
4、本規劃推薦臭氣污染治理措施
(1)加強廠區綠化
資料表明,有害氣體流經綠化帶后,至少有25%被阻留凈化,綠化可使畜牧場空氣中臭氣減少50%,細菌數減少22%~79%。因此場區綠化對環境空氣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2)使用除臭劑
產生的惡臭可以使用多種化學和生物產品即除臭劑來控制。具體的有噴灑除臭劑、放置除臭丸和燒香等,該除臭方法使用比較廣泛,投資較小,簡便易行,具有較好的效果。但采用的除臭劑必須是無毒、無害,在環境中不會蓄積的。
目前除臭劑的種類較多,主要有姜滿添加劑、沸石、綠礬、高錳酸鉀、磷酸鈣、過氧化氫和Bio—G除臭劑等,這些除臭劑的除臭效果好,運行比較穩定。建議采用過氧化氫和Bio—G除臭劑,Bio—G除臭劑系沙果、香蕉、甜瓜、橙子、紅蘿卜、柿子、番茄、桔子、樹葉、蜂蜜、草藥等按一定配比制成的100%天然發酵液,這兩種除臭劑使用過程無二次污染,除臭效果可達50%以上。
(3)優化飼料
飼料在消化工程中,未消化吸收的部分進入后段腸道,因微生物作用產生臭氣,排出體外繼續經微生物作用產生更多的臭氣。因此提高飼料消化率,減少干物質(蛋白質)排出量是減少惡臭來源的有效措施。選用綠色飼料添加劑,目前常用的綠色飼料添加劑主要為酶制劑、益生素和絲蘭屬植物提取物。酶制劑可將飼料中難以為單胃動物消化吸收的植酸鹽降解為易消化吸收的正磷酸鹽,這樣就可以減少飼料中無機磷的添加率從而減少豬糞便中的磷污染。益生素能排斥和抑制大腸桿菌、沙門菌等病原微生物的生長繁殖,促進乳酸菌等有益微生物的生產,減少動物患病的機會,還能減少糞便中臭氣的產生量。絲蘭素植物提取物是植物提取天然制品。它具有兩個生物活性成分,一個可以和氨結合,另一個可以和硫化氫、甲基吲哚等有毒有害氣體結合,因而可控制養豬場地惡臭的作用,該物質還與腸道內的微生物作用,幫助消化飼料,有資料顯示,采用此類飼料添加劑后,可減少糞尿中氨的排放量40~60%之多。從而減少了場區惡臭的產生量。
5、規劃推薦廢水治理措施
各養殖場、養殖小區產生的養殖廢水在排入農田前必須經過預處理,經過各自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再經過氧化塘或魚塘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后可回用于農田灌溉。
根據《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497-2009)》,以生豬養殖場為例,對于養殖規模在存欄2000頭以下的應盡可能采用圖5.3-4或圖5.3-5所示的工藝流程。存欄10000頭及以上的,宜采用圖圖5.3-6所示的工藝流程。
圖5.3-4模式I工藝以能源利用與綜合利用為主要目的,適用于用地有較大的能源需求,沼氣能完全利用,同時周邊有足夠土地消納沼液、沼渣,并有一倍以上的土地輪作面積(對應養殖量土地消納面積的兩倍以上),使整個養殖場的排泄物在小區域范圍內全部達到循環利用的情況。
圖5.3-5模式Ⅱ工藝適用于能源需求不大,主要以進行污染物無害化處理、降低有機物濃度、減少沼液和沼渣消納所需配套的土地面積為目的,且養殖場周圍具有足夠的土地面積全部消納低濃度沼液,并且有一定的土地輪作面積的情況。
圖5.3-6模式Ⅲ工藝為能源需求不高且沼液和沼渣無法進行土地消納,廢水必須經過處理后達標排放或回用的。
圖5.3-4 模式Ⅰ工藝流程圖
圖5.3-5 模式Ⅱ工藝流程圖
圖5.3-6 模式Ⅲ工藝流程圖
工藝描述:
(1)預處理
畜禽養殖場廢水處理前應強化預處理,預處理包括格柵、沉砂池、固液分離系統、水解酸化池等。
廢水進入集水池前應設置格柵。當污水量較大時,宜采用機械格柵,隔渣應及時運至糞便堆肥場或其他無害化場所進行處理。
生豬養殖廢水可不單獨設置沉砂池,而使集水池具有一定的沉砂功能。
厭氧處理系統前應設集水池,集水池的容量不宜小于最大日排放量的50%。
選用固液分離設備如水力篩網、螺旋擠壓分離機等進行污水的固液分離。
進水經固液分離后,進入水解酸化池。
(2)厭氧生物處理
厭氧生物處理單元通常由厭氧反應器、沼氣收集與處置系統(凈化系統、貯氣罐、輸配氣管和使用系統等)、沼液和沼渣處置系統組成。
厭氧處理產生的沼氣經凈化處理后通過輸配氣系統可用于生活用氣、沼氣發電等。
沼渣及時運至糞便堆肥場或其他無害化場所,進行妥善處理。
沼液可作為農田、大棚蔬菜田、果園、苗木基地等的有機肥。
6、本規劃推薦噪聲影響減緩措施
養殖場或養殖小區在進行合理選址后,其噪聲影響主要是對場區內部辦公管理區的影響。因此,建議養殖場或養殖小區在以下方面做好噪聲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1)項目在平面布置上優化設計。采用“鬧靜分開”和合理布局的設施原則,盡量將高噪聲源遠離本場生活、辦公區和廠界外噪聲敏感區域。
(2)采取聲學控制措施,要求風機、各類泵均建有良好隔聲效果的房間,避免露天布置,并視條件進行減震和隔聲處理。
(3)在場區周圍建設一定高度的隔聲屏障,如圍墻,減少對車間外或場區外聲環境的影響,種植一定的喬木、灌木林,亦有利于減少噪聲污染。
加強設備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時產生的高噪聲現象。
7、規劃推薦固體廢棄物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生豬養殖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包括豬干糞、沼渣、病死豬、胎盤等,固態糞便經堆肥處理后可回田,沼渣也可作為農田肥料,即糞便和沼渣可全部回用于果林、花木場等。
根據《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規定,病死禽畜尸體要及時處理,嚴禁隨意丟棄,嚴禁出售或作為飼料再利用。病死禽畜尸體處理應采用焚燒爐焚燒的方法;不具備焚燒條件的養殖場應設置兩個以上安全填埋井,填埋井應為混凝土結構,深度大于2m,直徑1m,井口加蓋密封。胎盤要及時處理,嚴禁隨意丟棄,嚴禁出售或作為飼料再利用。胎盤處理應采用焚燒爐焚燒的方法;不具備焚燒條件的養殖場應用安全填埋井填埋。
5.4畜禽養殖分布控制措施
依據紫金縣土地的擁有量和有效承載能力,按照農牧結合、生態循環的原則,紫金縣畜禽養殖空間相對目前產業水平來說,還有一定的發展空間。但是隨著畜禽養殖業的發展,帶來的污水、臭氣等污染問題突出,環境保護壓力也隨之增大。
紫金縣畜禽養殖主要分布在紫城鎮、藍塘鎮、龍窩鎮、義容鎮、鳳安鎮、瓦溪鎮和中壩鎮等,而好義鎮和上義鎮的養殖規模呈上升趨勢,這幾個鎮主要涉及的河流為秋香江、龍窩水、義容河、中壩河和上義水。根據紫金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供的地表水環境常規監測報告可知,以上河流的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但個別因子(如CODCr、BOD5、總磷、氨氮、高錳酸鹽指數)的監測結果接近標準限值,且個別水體存在總汞超標(可能受到歷史遺留盜采礦山水土流失的影響)。紫金縣內畜禽集中在個別鎮大規模養殖或者不規范養殖給周邊水體秋香江、龍窩水、義容河、中壩河和上義水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因此紫金縣應同時考慮工業源、農業源和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并結合相關水體環境容量,合理控制紫城鎮、藍塘鎮、龍窩鎮、義容鎮、鳳安鎮、瓦溪鎮、中壩鎮、上義鎮和好義鎮的養殖規模,規范新建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的選址,嚴格規范和落實畜禽養殖場(戶)環保措施。
5.5重點實施工程
畜禽養殖業污染綜合整治規劃重點工程見表5.4-1。
表5.4-1 畜禽養殖業污染綜合整治規劃重點工程表
6規劃實施方案
6.1 建設內容
通過對2018年紫金縣畜禽養殖業現狀的全面調查的基礎上,根據現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體系,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按照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有關規定規范規模化禽畜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建設。積極促進畜禽糞便及污水的綜合利用,到2025年使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80%以上,其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90%以上;到2035年使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85%以上,其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90%以上。建設完善畜禽糞污綜合利用及污染物治理設施,確保縣域主要河流水庫水質良好和飲用水安全,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標納入各級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依法依規引導畜禽養殖業平穩健康綠色發展,為穩定生豬生產提供有利條件。
6.2建設工期
2020-2025年:排查、清理階段。
2026-2035年:合理布局階段。
6.3 項目實施進度計劃
1、2020-2025年:禁養區內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或養殖專業戶原則上全部關停或轉遷;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80%以上,其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90%以上。
(1)禁養區
2021年12月30日起所有部門停止禁養區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或養殖專業戶一切國家政策性優惠補助(含項目資金申請)。紫金縣畜禽禁養區劃分情況詳見表4.1-1。
排查禁養區內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禁養區內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到2021年12月30日前原則上全部關停或轉遷,并完成養殖場關停、轉遷、拆除后廢物的自行清理工作。
(2)非禁養區
對排放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或排放總量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或糞污直排的散養戶,由鎮級人民政府責令其限期治理。各鎮在2021年3月1日前發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各鎮非禁養區內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專業戶及散養戶辦理相關審批或登記備案手續,完善畜禽糞污綜合利用及污染治理設施。對期限內不執行整改要求或達不到整改要求的,由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提請當地人民政府在2021年12月30日前依法予以關停。2022年1月1日以后縣政府將派出工作組進行督查,如發現非禁養區養殖場未按規定完善設施的,將報請縣委對所在鎮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
2、2026—2035年:全縣畜禽養殖業布局合理,全面推行農業循環經濟模式,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85%以上,其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90%以上。
非禁養區內散養戶可采取建設小型沼氣池、畜禽糞污還田等方法進行綜合利用,治理任務的落實由養殖場所在區域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人負責監管。到2035年底前,實現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85%以上,其中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能達到90%以上。
6.4項目管理
6.4.1項目建設過程的管理機構及管理模式
為統籌項目建設,紫金縣政府將派出工作組進行督查,協調并監督各鎮共同推進各項目的實施。各項目完成后,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共同進行監督管理工作。
6.4.2工程管理措施
(1)各個項目組應互相配合、協調工作,按工程總進度表分步實施。
(2)根據項目投資估算,領導小組設專人負責,落實建設資金,資金迅速到位是本項目順利進行的關鍵。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各項目組應安排專人建立一系列的規章管理制度,如:建設合同、進度、質量、資金使用計劃和管理制度。
(4)加強項目建設、管理的監督、檢查,分月、季度、年度制定計劃,并按制定的計劃及時檢查、調整,確保資金的使用和項目按要求完成。
6.5 規劃實施的中期評價
到規劃中期,即2025年,禁養區關停搬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非禁養區內不符合要求的養殖場全面進行整改。
7項目概算與資金籌措
7.1 投資估算
各養殖場搬遷、改造投資估算根據其性質不同,分別依據國家有關部委對建設項目投資估算規定,并參照河源市市場價格和項目實際情況確定估算指標。
表7.1-1 項目投資估算表
7.2 資金籌措
紫金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建設共需13000萬元,所需資金以養殖場自籌為主,爭取上級資金支持。
7.3 資金使用計劃
本規劃總建設期為5年,各區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分別對項目建設進度進行安排。
8規劃實施效果可達性分析
在技術方面,本規劃提出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1)整改、關閉、搬遷或拆除、調整功能區劃涉及禁養區的規模化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2)制定規劃總體目標、提出分區污染防治目標及計劃;(3)提出推薦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技術方案;(4)提出優化的畜禽養殖分布控制措施;(5)給出重點工程。
本規劃結合紫金當地實際情況以及相關管理要求提出了畜禽污染防治方案,各項措施以常規污染防治措施為主,技術方法成熟穩定,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技術可達性較高。
在經濟方面,資金落實是紫金畜禽養殖防治工作的實施重點和難點。隨著國家和社會對環境改善需求的日益加強,在畜禽養殖防治上勢必需投入更多資金。通過積極申請畜禽養殖防治專項資金,通過補貼的方式動員養殖場(戶)利用自有資金進行防治措施升級改造,可為紫金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提供資金支持,減輕地方資金壓力。在爭取國家、廣東省及河源市資金支持下,本規劃提出的任務措施是具有經濟可達性的。
綜上,本規劃實施效果是具有可達性的。
9保障措施
9.1 制度保障措施
縣政府應當采取示范獎勵等措施,扶持規模化、標準化畜禽養殖,支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進行標準化改造和糞污綜合利用設施、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與改造,鼓勵分散飼養向集約飼養方式轉變。畜禽養殖戶自愿建設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采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的,可以依照規定享受相關激勵和扶持政策。建設和改造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包括污染治理貸款貼息補助在內的環境保護等相關資金支持。進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從事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有機肥產品生產經營等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活動的,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生產有機肥產品的,享受國家關于化肥運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購買使用有機肥產品的,享受不低于國家關于化肥的使用補貼等優惠政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用電執行農業用電價格。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沼氣發電的,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上網電價優惠政策。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制取沼氣或進而制取天然氣的,依法享受新能源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對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體進行集中無害化處理,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處理費用、養殖損失給予適當補助。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排放污染物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指標,自愿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簽訂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協議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并優先列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環境保護和畜禽養殖發展相關財政資金扶持范圍。
9.2 管理保障措施
9.2.1加強領導和組織機構建設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涉及到方方面面,特別是對部分養殖場的關閉涉及問題較多,極有可能受到部分養殖戶的抵觸。為保障綜合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必須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依法治理,使綜合整治工作萬無一失。因此,建議縣政府盡快成立畜牧業污染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由縣環保局和縣畜牧局的領導擔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各鎮分別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級政府應充分認識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以“綜合利用為主,末端治理為輔,推廣先進治理技術,實現養殖和種植相結合,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和畜牧業的協調發展”為指導思想,加強對畜禽業污染防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協調好環保、土地、畜牧、規劃、財政、經貿、科技、衛生、公安、信訪等相關部門及有關鄉鎮間的工作,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落實其工作任務,密切配合,確保污染防治工作順利推進。
9.2.2 加強對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監管
本“規劃”報批后,尚需進一步制定與之相配套的紫金縣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實施細則。對于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清理好禁養區、規范好非禁養區。在操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從而加強對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監管,對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各鎮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在制定本轄區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時應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做好肉食品市場準入和無公害養殖生產產品的認證工作,確保紫金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實處。
充分發揮好村級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帶動村級各類組織各支隊伍加強對畜禽污染治理的監管力度。引導各村通過村規民約來規范養殖區域、排泄物處理,利用村規民約的方式對畜禽養殖,加以約束和規范。政府與各行政村簽訂治理工作責任書,并將該項工作列為各村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政府對畜禽污染治理工作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并將這項工作治理的成效,列入“一票否決制”的范疇。同時,加強對養殖戶的培訓和指導,采用現場參觀、專題講座等方式,推廣先進的治理技術和養殖模式,并定期對畜禽養殖排污量進行跟蹤監測,完善動態長效監管機制。
9.2.3 分解落實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標
縣政府應與各鎮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簽訂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協議,對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成效顯著的企業,予以表彰或獎勵。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標分解落實到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中去,在年終機關績效考評工作目標中把環境保護工作完成情況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干部政績評定、選拔任用和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并按責任書要求,做好督促、檢查和考評,切實保障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標的實現。
9.3 技術保障措施
9.3.1依靠科學技術,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措施
在本規劃實施中需因地制宜地具體研究當地環境、發展循環經濟,依靠科學技術,充分利用資源,實現產業與環境協調發展。
(1)按照“綜合利用優先,資源化、無害化和減量化”原則,根據《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要求,結合當地實際,鼓勵種養結合和生態養殖,積極探索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措施。對于有相應消納土地的養殖場,應堅持種養結合的原則,畜禽廢渣和污水經無害化處理達到回用標準后,盡量充分還田,實現資源化利用。對于無相應消納土地的養殖場,應建立集中處理畜禽糞便的有機肥廠或處理(處置)機制,可綜合利用污水生產沼氣,制造有機肥料,再生飼料或其它類型資源回收等。但要避免二次污染,并應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613-2009)的規定。
(2)獸藥作為預防、治療、診斷畜禽疾病及促進動物生長和生產的物質,在養殖業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發展高效優質動物養殖業的保障。然而,隨著獸藥日益廣泛的應用,其在生產、銷售、運輸、使用和銷毀過程中向環境暴露的可能性增大,更重要的是動物攝取獸藥后不能完全吸收利用,大部分以原藥或代謝物的形式通過糞便和尿液排出體外,重新進入生態環境。因此獸藥使用應嚴格符合《獸藥管理條例》《獸藥注冊管理辦法》等法規。
(3)結合縣積極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大力發展生態型經濟,應積極促進畜禽廢渣及污水的綜合利用,不斷提高科技水平。對于未達到規模化的畜禽養殖(散養、放養和小規模養殖)戶提倡農牧結合、種養平衡一體化,鼓勵農村沼氣池建設,做到沼氣回收能源、沼渣和沼液還田利用,盡量消除畜禽養殖廢棄物產生的環境污染。
9.3.2 建立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體系
在紫金縣規模化畜禽養殖業調查的基礎上,綜合考慮當前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條件,要求經濟實力較強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先行排污控制是可行的,國家也已出臺相關法規。根據廣東省地方標準《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613-2009),凡達到Ⅰ級或Ⅱ級規模的集約化畜禽養殖場或集約化畜禽養殖區均應實施該標準。詳見下表。
表9.3-1集約化畜禽養殖場的適用規模(以存欄數計)
表9.3-2集約化畜禽養殖區的適用規模(以存欄數計)
注: 1.Q表示養殖量。
2.集約化畜禽養殖場: 指進行集約化經營的畜禽養殖場。集約化養殖是指在較小的場地內,投入較多的生產資料和勞動,采用新的工藝與技術措施,進行精心管理的飼養方式。
3.集約化畜禽養殖區: 指距居民區一定距離,經過行政區劃確定的多個畜禽養殖個體生產集中的區域。
根據生態環境部頒發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對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凡年出欄生豬5000頭(其他畜禽種類折合豬的養殖規模)及以上,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海洋特別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等主要功能的區域,以及文物保護單位均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其余規模的養殖場應編制登記表,詳見下表。
表9.3-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要求說明
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對各類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及散養戶依據其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因素,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和登記管理,詳見下表。實行登記管理的排污單位,不需要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填報排污登記表,登記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表9.3-4 《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
9.2.3 開展示范工程建設,樹立樣板,穩步推廣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涉及面廣,而且問題復雜、難度大,它既要考慮畜禽養殖業的經濟承受能力,又要考慮到污染防治工作的實際需要。因此,要搞好紫金縣畜禽養殖業污染綜合防治,就需要不斷總結和推廣符合當地實際的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措施。根據全縣畜禽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資料顯示,各鎮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水平不一。因此,有必要實施培訓計劃,為畜禽養殖場提供污染治理的技術支持,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有關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加強污染治理工作,選擇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集約化畜禽養殖場開展示范工程建設,選擇污染物達標排放、綜合利用好且又有推廣價值的畜禽養殖場樹立樣板。通過示范工程或樣板,加強技術交流,總結經驗,穩步推廣,不斷提高紫金縣畜禽養殖業污染綜合防治水平。
9.4社會保障措施
9.4.1 堅決貫徹執行環境保護基本國策
堅決貫徹執行環境保護基本國策是保證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前提。只有站在環境保護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的高度,提高認識,積極采取妥善綜合防治措施,防止污染的產生與蔓延才能達到經濟建設與生態保護雙贏的目的。
9.4.2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通過各部門協調配合和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在實施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法規、政策、標準、規劃、技術規范和管理辦法的過程中,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各負其責,各級政府在制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的同時,要制定畜禽養殖業發展及污染防治計劃,防治辦公室負責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和組織實施;各級環保部門對本轄區內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級畜牧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年度和中長期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污染治理計劃,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各級規劃部門要根據紫金縣發展總體要求,依法實施畜禽養殖業規劃選址,各級衛生、農林水、國土、勞動、工商和城管執法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協同環保和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本規劃。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縣畜牧、環保、國土、規劃、水利、公安、財政、信訪及有關鄉鎮和部門的協調統一、積極配合,建立一個長期有效可行的畜牧業污染防治管理體制和協調運行機制。
9.4.3 加強宣傳教育,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
本次調查僅限于紫金縣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而對于養殖規模小于本次調查規定規模的畜禽養殖場或散養戶尚未作調查和統計。據有關資料顯示,紫金縣未列入此次統計范圍內的規模小且經營分散的畜禽養殖場或散養戶,總體上其養殖總數量是不可低估的,其所造成的污染也是不可忽視的。
因此,各鎮要定期組織開展技術交流和人員培訓,重點培訓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設施管理和運行維護、實用技術等,提高環境管理和技術人員業務能力。建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專家信息庫,為環境管理和技術咨詢提供支撐。加強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傳教育要面向全民,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作廣泛宣傳,提高全民環保意識,以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氛圍和自覺行動,推動紫金縣畜禽養殖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建立健全環境新聞宣傳平臺。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傳播平臺,圍繞各項環保中心工作開展宣傳,通過開設專版、專欄宣傳,制作專題宣傳片,開展環境保護宣傳報道。加強自由宣傳平臺建設。在戶外設立環保公益廣告牌,開辟環境保護宣傳重要陣地。搭建多維的社會活動平臺。以環保重大工程、“世界環境日”等重要活動和紀念日為載體,采取環保牽頭、多部門聯動、社會多遠投入、廣泛參與的形式,舉辦社會宣傳活動,打造紫金縣環保特色的環境宣教品牌活動。加強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的創建工作,充分發揮其示范引領與教育宣傳的功能,挖掘環保教育宣傳資源,形成特色。建立健全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完善和落實環境質量公報、污染物減排進展情況發布、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和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公告等新聞發布和重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及時公開環境信息,加強社會監督機制。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措施的實施需要在生產實踐中完成,技術設施的維護也需要養殖戶的直接投入,養殖戶既是污染的產生者,又是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因此,要通過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增強養殖戶和廣大農民的環保意識,轉變廣大農民、養殖戶的生活方式和生產方式,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強力發展低碳經濟,推行低碳生產,全面實施“生態立縣”發展戰略。以“生態立縣”為載體,廣泛深入宣傳環保的意義和有關知識,重點宣傳人畜排泄物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的相關政策,努力形成全民動員、人人參與的氛圍,以全社會的力量進行環境綜合整治。在廣大畜禽養殖戶中,認真宣傳畜牧業整治有關政策和知識,科學地引導專業戶走規模化、集約化、生態化的發展之路。
9.5資金保障措施
通過現有環保和涉農財政資金渠道,逐步加大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投入,充分運用稅收、信貸、價格等經濟手段,吸引地方和社會資金投入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優先制定和實施針對畜禽養殖廢棄物減量化、沼氣發電和有機肥生產使用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營,以及環評收費、后期環境監測收費等優惠和扶持措施。在紫金縣逐步加大投入的同時,各鎮要結合實際,采取財政補貼、業主自籌、社會投入等多種方式,加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資金支持。通過拓寬資金渠道,加強資金整合,逐步建立各級財政、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建議非經營性項目的投資主體由政府承擔,資金來源以政府財政收入為主,按政府投資運作模式進行;經營性項目則可以由社會投資,資金按市場經濟規律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