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紫金縣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第32號)的答復
紫國土資函〔2018〕76號
鐘水龍、劉遠發、鄧瑞香代表:
你們提出關于批準在南嶺鎮開設合法采石場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1、南嶺鎮國安石料場因2017年8月16日因礦區界外非法開采被縣林業局、縣國土資源局責令停業整頓。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是2015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25日,還在有效期范圍內。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35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新立采礦權必須要納入《規劃》編制內。我縣已編制了《紫金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并已上報了市局審批。
3、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河源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的復函(粵國土資礦管函〔2018〕714號),落實《廣東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要求,通過采礦權數量控制、開發利用總量調控,嚴格采礦權準入,促進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合理,在規劃期內河源市采石場總量不超過75個,其中紫金縣采石場總量動態控制在19個以內,截至目前,我縣持證采石場20個,已超出1個。
貴代表提議的建議,因當前條件限制,暫時不能在你鎮開設合法采石場,待下一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實施政策出臺后再作解決。
紫金縣國土資源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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