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擬確認見義勇為行為的公示
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有關規定,經紫金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審議,擬對甘景華因救援他人而溺水死亡的行為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現對其事跡予以公示。
甘景華,男,漢族,2008年8月出生,共青團員,溺亡前系紫金縣紫金中學實驗學校初三學生。2024年3月16日上午,甘景華與同學彭某某、鐘某某、鄧某某、鐘某等人到紫金縣紫城鎮仙湖村河邊釣魚。8時45分許,在釣魚過程中彭某某不慎跌入3米多深的河中,因不會游泳,彭某某在水中不斷掙扎,且離岸邊越來越遠,并有隨時沉入水底的危險,見此情形,甘景華立刻跳進冰冷的河中,對彭某某實施救援,因雙方體型相當,甘景華在力量上并沒有優勢,且未受過專業培訓,在艱難地將彭某某移動到將近岸邊時,甘景華因體力不支,沉入水底,在其他同學的協助救援下,彭某某被成功獲救,而甘景華不幸溺亡。甘景華在危急時刻不懼危險實施救人的行為,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本次公示自2024年8月8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共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請廣大群眾進行監督評議。如有意見,請在規定時間內,以電話、信函等形式實名向紫金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反映。聯系電話:0762-7822126,地址:紫金縣紫城鎮沿江路32號紫金縣公安局202辦公室。郵政編碼:517400。
紫金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紫金縣公安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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