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縣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公示
(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第八項整改任務)
根據河源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河環督整改辦〔2020〕9號)及《關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第八項整改任務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一)反饋問題:要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力度,嚴格依法開展水源地保護區劃定管理工作。
(二)責任單位:中共紫金縣委、紫金縣人民政府
(三)整改時限:2017年10月底
(四)整改目標:嚴禁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進行各項違法開發和排污,確保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
(五)整改措施:
1.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部分市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5〕17號),對我縣轄區范圍內的16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嚴格執行飲用水源保護制度,有序推進各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標識、警告和隔離防護設施建設工作。
2.推動開展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定期監測及周邊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全面掌控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質量。
3.加大執法力度,完善各鎮飲用水源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全面檢查水源地周邊企業,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結合汛期環境安全檢查,對水源地周邊企業進行排查,特別是對我縣白溪水庫、響水水庫等重要水庫、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其周邊范圍內污染源進行排查,依法查處各種環境違法行為。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完成情況:我縣已完成全縣縣級及鄉鎮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完成飲用水源規范化建設,2個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15個鎮級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1.依法劃定調整飲用水源保護區。為保障我縣鄉鎮群眾飲用水水源安全,我縣按照省政府《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部分市鄉鎮集中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7〕17號)要求和市政府《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部分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的批復》(河府函〔2020〕459號),分別對全縣鄉鎮劃分了飲用水源保護區,并參照水源保護區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保護管理工作,確保鄉鎮飲用水源安全。
2.加強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在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邊界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2016年完成了全縣集中式飲用水源規范化建設,對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置宣傳欄、公示欄、標志牌、界樁、隔離防護網等基礎設施,完成界標75個,交通警示牌15個,標志牌30個、宣傳牌30個、建設6個污水處理設施,管網長度15069米。處理總規模230噸/日,隔離防護13302米。
3.加強水質監測監控。建立健全鄉鎮飲用水源水質預警報告制度,對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一年分四次按季度開展監測,我縣兩個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持在Ⅱ類標準以上,各鄉鎮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在Ⅱ類標準。
4.結合汛期環境安全檢查,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違法建設項目和違法建筑排查行動,由生態環境、住建、自然資源、水務等部門抽調執法人員組成執法工作小組,深入16個鎮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排查涉及違法建設項目和違法建筑的問題。經執法人員現場核實調查,中壩鎮等15個鎮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均未發現違法建設項目和違法建筑,在紫城鎮白溪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發現4家家庭式餐館,均無任何審批手續,污水直接排入水庫。對此,立即責令餐館負責人立即停業整改,4家餐館均已停止商業性經營活動。
三、評估結論
整改任務達到整改目標要求,符合銷號標準。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5日內徑向我們反映。郵寄的以郵戳日期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受理單位:紫金縣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地 址:河源市紫金縣永安大道北87號河源市生態環境局紫金分局一樓辦公室
紫金縣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