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簡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xù)的通知
河公積〔2017〕23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職工:
為進一步方便住房公積金職工辦事,提高行政效能,貫徹落實市委辦《關于印發(fā)<2017年“三個十”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委辦〔2017〕1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自2017年5月1日起,取消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的單位蓋章環(huán)節(jié)。調整后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一、職工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到繳存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yè)務窗口申請?zhí)崛。?
二、符合提取條件和手續(xù)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審批表,職工持該表到業(yè)務承辦銀行網點辦理轉賬手續(xù)即可。
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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