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紫金縣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農業農村局反映。
紫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紫金縣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粵農農規〔2020〕3號)、《河源市農業農村局 河源市自然資源局印發河源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河農農〔2020〕42號)精神,進一步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根據《土地管理法》《河源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符合規劃原則。嚴格落實土地用途管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鎮國土空間規劃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嚴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農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等相關手續。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不得批準建房。
本《辦法》所稱農村村民,是指我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二)“一戶一宅”原則。嚴格落實“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按每戶不得超過150平方米標準執行。建筑總面積不得超過350平方米,建筑層數不得超過三層半。
對于縣城規劃管控區范圍內的農村居民建房,優先利用現有存量建設用地,原則上不再安排單宗分散宅基地。小型住宅(3人)面積不得超過75平方米,中型住宅(4至5人)面積不得超過110平方米,大型住宅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米(6人以上),建筑層數不得超過二層半。
農村村民應嚴格按照批準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占用宅基地。經批準易地建造住宅的,應當在房屋竣工后6個月內拆除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附著物;參加集體建房的,應當在新房分配后6個月內拆除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附著物。原宅基地由村民委員會或者具有宅基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收回。
(三)簡政放權原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宅基地審批管理應按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重心下移,由鎮人民政府按照完善基層治理體系要求,建立一個窗口受理、多部門內部聯動集中辦公的宅基地建房聯審聯辦制度,一站式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二、宅基地申請資格條件
(一)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以戶為單位申請宅基地建房:
1、同戶居住家庭,因家庭成員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需要建房分戶居住的。
2、原有的宅基地占地面積未達到規定的宅基地占地面積標準,需要在原址改建、擴建或者易地新建的。
3、因村鎮規劃調整、國家、集體建設需要或者移民搬遷,需要易地新建的。
4、原有住房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原因損毀,需要易地新建的。
5、屬危舊住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村民用地建房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
1、不屬于本村村民的。
2、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或者不具備分戶條件的。
3、已有一處宅基地且面積不低于每戶宅基地限額標準的。
4、將宅基地、原有住房出賣、出租、贈與他人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的。
5、違反“建新拆舊”政策,未將原宅基地退回給集體經濟組織的。
6、已參加集體建房再申請個人建房的。
7、削坡建房未通過風險評估的。
8、村民建房規劃未避開地質災害風險區、地震活動斷裂帶、河道行洪區等危險區域。
9、村民建房規劃未避開公路建筑控制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電力線路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重要旅游景區景點、風景名勝區、歷史文物保護區等重點區域范圍。
10、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批準的情形。
不予批準的應及時告知申請農戶并說明理由。
(三)農村婦女因婚嫁離開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權的,不再享受原宅基地使用權,其原宅基地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組級集體經濟組織應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權,并向不動產登記部門提供收回證明文件辦理相關手續。
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可以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經村民委員會或者具有宅基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農村村民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村民轉讓宅基地。
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可以依法開展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整治,整治出來的土地優先用于滿足農村村民新增宅基地的需求。
三、宅基地審批程序
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農戶申請。符合宅基地申請資格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宅基地建房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按照要求填寫《紫金縣農村宅基地申請表》(附件1);
2、申請人的身份證及戶口簿;
3、簽署《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附件2);
4、其他申請材料。
(二)村級審查。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到申請后,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討論并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紫金縣農村宅基地申請表》簽署意見、連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民委員會審查。
村民委員會重點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意見,審查通過的,在《紫金縣農村宅基地申請表》簽署意見,連同村委會討論會議記錄、公示資料等一并報鎮人民政府。村級審查未通過的,應及時告知申請農戶并說明理由。
(三)鎮級審批。鎮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收到村委會提交申請資料后應組織本鎮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查,按照下列程序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在宅基地范圍內建房,不涉及農用地轉用的,由鎮人民政府根據各部門聯審結果,在《紫金縣農村宅基地審批表》(附件3)簽署審批意見。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申請集體建房的,填寫農村村民用地建房申請表,經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后連同集體建房用地使用證明、建設方案一并報送縣自然資源部門按有關權限辦理報批手續。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3、申請涉及占用農用地或未利用地建房需新增建設用地的,由鄉鎮人民政府匯總統一提交縣自然資源部門,縣自然資源部門統籌組織報有權批準的機關依法辦理;涉及山邊水邊村邊接合部建房的鎮人民政府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履行宅基地審批程序后,村民方可建房。
4、涉及削坡建房的,鎮人民政府應當先進行風險評估,通過評估后再審批。涉及公路兩側的建設項目和建設用地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區時,應當征求交通、公路管理部門的意見。
符合條件、資料齊全的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具《紫金縣農村宅基地批準書》(附件4)和由縣自然資源部門委托鎮人民政府核發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附件5)。涉及上級審核批準的在規定時限內辦結。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在申請人所在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進行公布。材料不齊全的,書面通知村民委員會,由申請人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
各鎮要建立宅基地建房審批管理臺賬,有關資料歸檔留存,并及時將審批情況報縣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部門備案。
(四)施工放樣。宅基地申請人取得《紫金縣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可向鎮人民政府申請免費放樣服務,填寫《紫金縣農村宅基地建房放樣申請書》(附件6)。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按批準用地和規劃許可進行免費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確定具體建房位置。
村民應當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農村宅基地批準書》之日起1年內開工建設。需要延期的,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辦理延期手續,經批準延期的,延期不得超過6個月。
逾期未開工建設且未辦理延期手續或者申請延期未獲批準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農村宅基地批準書》自行失效。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失效后可以重新申請。
(五)安全施工。村民建房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或相應技能的農村建筑工匠施工。在施工中要采取安全施工措施。鼓勵引導村民在政府免費提供的農房建設樣式圖集中選擇采用住宅建筑樣式。村民建設2層或者2層以上住房的,應當使用具備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或者經其審核的施工圖,或者應當使用農村住房通用設計圖集;建設1層住房的,鼓勵使用具備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或者農村住房通用設計圖集。鼓勵村民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住房施工進行監理。
(六)竣工驗收。村民建房完工后,應當及時向鎮人民政府申請竣工驗收。鎮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應及時安排鎮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部門進行實地核查規劃和用地要求的履行情況,符合規劃許可和用地要求的,依法完成驗收手續,在《紫金縣農村宅基地建房竣工驗收表》(附件7)提出驗收意見。經驗收合格的,鎮人民政府應當將驗收意見書及相關材料報送縣自然資源、縣農業農村部門備案。
(七)確權發證。農房竣工驗收合格后,建房村民可以依法向紫金縣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核發不動產權利證書。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宅基地實行部省指導、市縣主導、鄉鎮主責、村級主體的管理機制。各鎮人民政府要整合人力資源、健全機構,完善辦公和執法監督條件,依法履行職責,切實承擔起宅基地審批和監督管理職責。村級組織要健全宅基地申請審核有關制度,確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開、公平、公正。
(二)建立審查審核機制。各鎮人民政府要結合深化鎮街道體制改革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部署,建立“一個窗口對外受理、多部門內部聯動運行”的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聯審聯辦制度,公布辦理流程和申請要件,印制辦事指南,方便農民群眾辦事。在審批過程中,鎮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積標準、宅基地建房申請是否經過村組審核公示等,并綜合各有關部門意見提出審核建議。鎮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審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可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涉及林業、水務、供電等部門的要及時征求意見。
(三)嚴格用地建房全過程管理。各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宅基地申請、審批、使用的全程監管,落實村莊規劃、申請條件、審批程序、審批結果、投訴舉報方式“五公開”制度,在建房過程中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到現場審查,抓好施工安全質量,做到建筑放樣到場、基槽驗收到場、施工過程到場、竣工驗收到場“四到場”要求。要行使好轄區內違法使用土地建房的執法權,定期不定期開展農村宅基地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規劃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各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審批管理臺賬,及時將資料整理歸檔。對本辦法中的附件1-7有關申請表等資料審批流程結束后,由受理窗口負責整理裝訂成冊(其中涉及上交縣區備案的可以復印件),實行專柜存放,切實管好宅基地申請建房檔案資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電子檔案,實現宅基地信息化管理。
五、本辦法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六、本辦法自2020年12月1日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附件:1.紫金縣農村宅基地申請表
2.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
3.紫金縣農村宅基地審批表
4.紫金縣農村宅基地批準書
5.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6.紫金縣農村宅基地建房放樣申請書
7.紫金縣農村宅基地建房竣工驗收表
附件1:紫金縣農村宅基地申請表
備注:申請農村集體建房的申請人填寫具體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稱或村民委員會,將集體建房用地使用證明、建設方案等一并作為附件提交(下同)。
附件2: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
因(1.原址新建住房;2.按照規劃異址新建住房;3.原址改、擴、翻建住房;4.其它 )需要,本人 申請在 鎮 村 組使用宅基地建房,現鄭重承諾:
1.本人及家庭成員符合“一戶一宅”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真實有效;
2.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經批準后,我將嚴格按照批復位置和面積動工建設;
3.新住房建設竣工驗收后,按照規定6個月內自行拆除舊房,并無償退出原有宅基地,交還給原集體經濟組織使用。
如有隱瞞或未履行承諾,本人愿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承諾人:
年 月 日
說明:承諾條款3按實際情況增刪。
附件3:紫金縣農村宅基地審批表
附件4:紫金縣農村宅基地批準書 紫金縣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存根)
農宅字 號 農宅字 號
附圖: 農宅字 號
附件5
附件6:紫金縣農村宅基地建房放樣申請書
人民政府:
本人系 村村民,身份證號: ,申請辦理位于 的宅基地建房于 年 月 日已批準,紫金縣農村宅基地批準書農宅字: 號,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號: 號。前期開工準備工作已完成,現我申請鎮人民政府給予放樣服務,擬于 年 月 日正式開工建設,請予以支持、批準。
申請人:
年 月 日
村委會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7:紫金縣農村宅基地建房竣工驗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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